谨防网络监督奖成为官员洗责工具 | ||||
煤炭资讯网 | 2010-3-22 8:58:26一事一议 | |||
邓子庆 我在网上公然批评你不作为,你不但不介意,反而不惜通过“人肉搜索”辛苦找到我,并笑容可掬地为我送上一份奖励,这等好事搁在谁身上都感觉不可思议。然而,江苏常州一网友因在网上发帖骂该市环保局长不作为,非但没有受责,反而获得了该市环保局长亲自送上的2 网络监督奖一出,立马引来无数喝彩。有人说,网络监督奖是对网络追捕的“拍砖”;有人说,网络监督奖是民主政治的鲜活范本,各种赞美之辞,林林总总。但在笔者看来,人们的乐观与赞美多少有些盲目,这个网络监督奖未必那么光鲜靓丽。 我们不否认该局长亲自给批评他的网友发奖这个举动,在“跨省追捕”、“已阅”、“没时间跟你扯淡”等傲慢公权的强烈反衬下,是一种善于知错、胸怀开阔的良好体现。但除却局长个人的知错、大度这个层面,“网络监督奖”更实在的意义何在?相反,笔者倒认为这个“网络监督奖”有洗责之嫌。 作为网友,冒着被“网络追捕”的风险发帖,可不是为了拿奖。网友对当地政府没有做好环保工作和相关领导的不作为难以忍受,通过发帖希望引起重视,希望有关方面能及时改正。显然,网络监督奖诞生本身,就意味着环保局长已经默认了自己的不作为。但从各种报道中,我们除了看到该局长颁发网络监督奖外,并没有更多的实际行动去做好环保工作,也没有给公众一个整改期限的承诺。基于此,网络监督奖除了作为对“网络追捕”的革新,以及成为发帖网友的意外之财外,并没有在实质上解决任何问题。 同时,应受到质疑的还有奖金的来源。如果是公款性质,那就是花纳税人的钱为自己的不作为“赎罪”;如果是局长自掏腰包,就转化为局长对自己不作为的一种自罚。那么,自罚是否就没有问题了呢? 仔细回忆一下,类似自罚的情形其实并不少见。比如某市脏乱不堪,卫生面貌恶化,该市市长市委书记为了表现自己“对脏乱差反弹负有责任”,当场道歉并拿出1000元以示自罚。然而,这种自罚不过使官员赢得了主动权和道德优势而已,事实上,自罚永远无法取代他罚。这好比一场球赛,球员犯了规就该由裁判定夺,而不是球员“自行了断”,如果一个人既是球员又是裁判,那比赛必定混乱不堪。 因此,要想让自罚发挥警示作用,还必须有他罚,由上级监督部门、法律部门等有关单位对不作为者惩罚。回到网络监督奖一事,这个奖不该是局长自己发,而该由监督局长的单位来发;程序应该是先核实局长不作为,并给予相应处罚,再给勇于批评领导的网友发奖。 我们必须防止网络监督奖沦为道德的障眼法,沦为官员洗责的工具。试想,如果再次发生网友批评官员的事件,该官员就用来路不明的钱给网友发个奖,网友拿了奖之后恐怕也不好意思再管那么多。这种大家相安无事的场面如果发生,网络监督奖岂不成了封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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