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花: 有感于“越俎代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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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9-10-23 10:12:52一事一议 | ||
“越俎代庖”这个成语的意思是:主祭的人跨过礼器去代替厨师办席。比喻超出自己的业务范围去处理别人的事。某日我读一本杂志时有幸看到这个贬义词,于是我突发奇想,其实“越俎代庖”意识用到我们安全生产上未必不可。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作为企业的职工,不能认为安全检查事不关己,从而置若罔闻,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能采取放任不管,置之不理的态度。因为只有人人参与安全管理,才能杜绝事故,企业和职工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只有人人发扬“越俎代庖”精神,人人成为安检员,让“三违”无处躲身,让违章有人制止,让安全之舟平安行驶。 《安全生产办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因此安全生产绝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的事,应是全体员工的应尽的职责,必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常抓不懈,我们也只有真正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装在每个人的心中,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从人人存有“越俎代庖”意识做起,人人都是安检员,人人参与安全管理,让安全生产刻在每位矿工的心中。 安全生产关系到我们千家万户的幸福,是我们职工最大的福利,我们有义务参与安全管理,有权利行使我们的权利,发扬“越俎代庖精神,反“三违”人人参与,堵漏洞共同监督。安全连着你我他,防范事故靠大家,安全系着你我他,遵守规程靠大家。“规章制度血写成,不要我们再印证"。让我们携起手来,发扬“越俎代庖”精神,时时绷紧安全弦,人人抓安全,人人纠“三违”,让我们人人享受安全给我们带来的幸福吧!
作者单位:郑煤集团告成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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