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华:浅议如何加强问题线索处置 | |||
2025/6/22 9:05:42论文、言论 | |||
问题线索处置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入口”和“前端”,是监督执纪问责的基础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而问题线索的高效精准处置,正是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突破口。当前,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问题线索呈现数量增长、类型多元、隐蔽性增强的特点,传统处置方式面临挑战。如何破解“线索处置不规范、质效不明显”等问题,推动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答好的课题。 一、问题线索处置的核心定位与现实意义 问题线索处置绝非简单的“收收发发”,而是政治监督的具体实践、反腐败斗争的前沿阵地。其核心定位体现在三个维度: 一是政治属性。每条线索背后都可能隐藏着违反政治纪律、破坏政治规矩的行为,处置过程本质上是对“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例如,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的线索深挖细查,就是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监督效能。线索处置质量直接影响后续初核、立案、审理的走向。一条高质量线索能精准锁定问题本质,推动“个案查处”向“系统治理”延伸;反之,低质量或失实线索则可能浪费监督资源,甚至造成“误判”“错处”。 三是治理价值。通过线索处置发现的共性问题(如工程领域围标串标、民生资金虚报冒领等),能为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提供“靶向”,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线索处置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但仍存在一些短板:有的线索“带病入库”,初核阶段即暴露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的处置方式“一刀切”,对轻微问题和严重违纪区分不够;有的部门协同不畅,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存在“中梗阻”。这些问题制约了监督效能的释放,亟待系统破解。 二、加强问题线索处置的关键路径 加强问题线索处置需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从“发现—研判—处置—反馈”全流程发力,推动形成“精准发现问题、科学分类处置、深化成果运用”的闭环机制。 (一)提升线索“发现力”:从“被动接收”到“主动出击”线索发现是处置的前提。要打破“等靠要”思维,构建“多源汇聚、智能筛选”的线索收集体系。 拓宽渠道。除了传统的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审查调查延伸外,重点加强对大数据、审计报告、舆情信息等“非传统渠道”的挖掘。例如,通过对比工资表、花名册、打卡资料和考勤表,发现吃空饷、挂空头问题,提高线索发现的敏锐性。 精准筛选。建立线索“质量评估”机制,对收到的问题描述模糊、缺乏可查性的“模糊线索”,及时与举报人沟通补充;对恶意诬告、道听途说的“无效线索”,依规澄清正名,避免“空转”消耗资源。 (二)强化线索“研判力”:从“经验主导”到“规则引领” 线索研判是处置的关键环节,需建立“集体研究、分类施策”的科学机制。 规范研判标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规定,细化问题线索的分类标准(如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作风问题),明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处置方式的适用情形,避免“拍脑袋决策”。 深化政治研判。对每一条线索,既要关注“表面问题”,更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分析是否涉及违反政治纪律(如搞团团伙伙、阳奉阴违)、是否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如乡村振兴资金挪用)、是否侵害群众利益(如低保评定优亲厚友),防止就事论事、就案办案。 (三)优化线索“处置力”:从“程序合规”到“质效优先”处置不是“一办了之”,而是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推动监督成果转化: 分类处置抓实效。对指向明确的线索,优先采用初步核实“直查快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灵活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咬耳扯袖”;对复杂疑难线索,统筹“室组地”联动,整合监督力量攻坚。例如,某省针对基层“熟人社会”干扰问题,探索“提级办理”“交叉核查”模式,有效提升了处置公信力。 跟踪问效促闭环。建立线索处置“后评估”机制,对谈话函询的开展“回头看”(如要求被函询人提交情况说明、调取相关佐证材料),对初步核实的评估整改成效(如是否建章立制、是否追责问责),防止“处置了事、整改落空”。 (四)凝聚线索“协同力”:从“各自为战”到“系统集成”线索处置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打破部门壁垒,形成监督合力。 内部协同。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要建立“信访—监督—审查调查—审理”信息共享平台,避免线索在流转中“失真”“遗漏”。例如,信访部门将重复举报的线索标注“重点关注”,监督部门提前介入摸排情况,为后续处置提供参考。 外部联动。加强与组织、审计、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线索移送、结果反馈机制。例如,审计部门发现的国企领导人员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涉黑涉恶案件,同步向政法部门通报,推动“打伞破网”与扫黑除恶深度融合。 三、以制度保障推动线索处置常态化长效化 加强问题线索处置,最终要靠制度管根本、管长远。一方面,要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细化线索处置的操作流程、责任清单,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另一方面,要结合实践创新制度机制,例如建立“线索处置质量评查”制度,对处置不力、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探索“大数据线索管理”平台,通过智能化手段提升线索分类、统计、分析的精准度。 问题线索处置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粒扣子”,扣紧了才能确保监督执纪的正确方向。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精准化、规范化、高效化”为目标,推动线索处置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飞跃,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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