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华:浅议国有企业如何构建廉洁风险 预警告知工作机制 | |||
2025/6/20 13:12:04论文、言论 | |||
廉洁风险预警,主要是指国有企业通过对权力行使、制度机制、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洁风险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评估,以一定方式向有关单位(岗位或人员)予以预警提示,督促制定管理有效的防控措施,以预先防范方式遏制和减少腐败问题发生。国有企业通过构建廉洁风险预警告知工作机制可以进一步推进清廉企业建设,规范决策和经营行为,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各项工作。 一、廉洁风险信息采集途径 (一)巡察、审计、专项监督等各项监督检查发现的廉洁风险信息。 (二)通过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干部考察、年度综合考核等方式获知的涉及有关领导人员的廉洁风险信息。 (三)信访举报、查办案件等方式查出的涉嫌关键环节或权力行使方面的廉洁风险信息。 (四)通过问卷调查、网络舆情、调研座谈等方式了解的职工群众反映的廉洁风险信息。 (五)其他途径获得的廉洁风险信息。 二、廉洁风险预警风险等级划分 (一)一级预警。以纠治防范为主,主要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出现违规违纪苗头或倾向时应立即进行的预警。出现以下情形需要进行一级预警: 1.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突出或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人员。 2.出现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迹象的。 3.存在重大廉洁风险的; 4.其他有必要预警的情形。 (二)二级预警。以堵塞漏洞为主,主要对国有企业重点岗位和人员在制度建设、职责履行、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偏差时进行的预警。出现以下情形需要进行二级预警: 1.国有企业单位存在制度机制漏洞、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导致权力失控或滥用风险的。 2.通过巡察、审计、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大监督体系发现的有关岗位或人员的廉洁风险信息。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有必要进行警示的。 4.其他有必要预警的情形。 (三)三级预警。以教育提示为主,主要对国有企业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廉洁教育和提醒。以下情形需要进行三级预警: 1.国有企业单位即将或正在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以及投资管理、产权交易、资本运营、财务管理、薪酬管理、选人用人、销售采购、担保、业务外包、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等事项活动,有必要预先警示的。 2.国有企业内部或外部单位发生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 3.其他有必要预先警示的情形。 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预警告知工作机制是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重要抓手。国有企业通过构建廉洁风险预警告知工作机制可以进一步推进清廉企业建设,规范决策和经营行为,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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