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监察“百日行动”第三组到广元开展工作 | |||
2025/6/11 12:56:24安监动态 | |||
6月3日至5日,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统一部署,矿山安全监察“百日行动”第三工作组到广元市开展工作。 工作组认真分析区域矿山基本情况,结合监察执法计划,选取了2处风险较大的非煤地下矿山开展了集中示范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工作组当场向监管部门出具移送书,督促其依法调查处理。6月5日下午,工作组联合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全市矿山安全警示教育,2名矿山企业代表宣读了《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承诺书》,矿山企业负责人签订了承诺书。 一要依法办矿管矿。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矿山企业要对照13条非法违法、15条违规违章行为,开展自查自纠,主动上报问题;监管监察部门要强化执法力度。 二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配齐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让明白人管矿。 三要推进重点工作落地见效。聚焦当前矿山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再一次进行复盘检验、查漏补缺,明确“治什么本,攻什么坚”,落实“一矿一清单”“一矿一措施”。 四要抓好汛期安全。矿山企业要对照汛期《工作任务清单》逐项开展检查,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刚性执行极端天气停产撤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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