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涉嫌瞒报4死事故,河南新密成立调查组核实,10人已被警方控制 | |||
煤炭资讯网 | 2021/6/10 16:50:42头条 | ||
6月9日凌晨,央视新闻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有关部门获悉,近日,新密市一煤矿涉嫌瞒报4人死亡安全事故。6月8日下午,煤矿事故涉嫌瞒报的企业出资人李某及法人代表张某等10人已被警方控制。 6月7日下午,有网络报道称,新密市一煤矿涉嫌瞒报4人死亡安全事故。监测到相关网上信息后,郑州市、新密市立即成立联合核查组,连夜进行调查核实。截至6月8日上午10时,核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涉事企业出资人李某及法人代表张某均承认矿方5月26日发生了安全事故,造成4人死亡。 图/图虫 瞒报4死事故 记者从河南省新密市相关部门获悉,5月26日晚,新密市郑新中原乾通(新密)煤业有限公司疑似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该企业没有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私下与受害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涉嫌瞒报该起事故。 新密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4名遇难者皆为新密本地人,年龄在45至55岁不等,收到矿方赔偿后,遇难者尸体已在5月底被火化。 “新密发布”微信公众号6月8日通报称,新密市委、市政府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有关情况连夜进行调查核实。目前,调查组已赶赴报道中提及的事发煤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询问调查,并进行走访调查等。如发现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根据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属较大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行为,依据规定,应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涉事煤矿为国企 据了解,郑新中原乾通煤矿位于新密市牛店镇牛店村境内,属郑煤集团资源整合矿井,该矿证件照齐全。 企查查资料显示,郑新中原乾通(新密)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20日,公司法人代表张亚军,注册资本6300万人民币,由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郑新煤业有限公司占股51%,郑州坤金矿山机械有限公司占股49%,属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大股东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郑新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8日,公司法人刘士军,注册资本3亿人民币,由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百分百控股。 企查查资料显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1月8日,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62.6856%,其背景为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股东为郑州坤金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30日,公司法人丁占国,注册资产1000万元。企查查资料显示,该公司由法定丁占国控股99%。 据记者了解,河南省、郑州市已组成联合事故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将依法依规进行责任倒查与追究,及时向社会公布。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中新网、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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