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努力创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廉洁环境 | |||
煤炭资讯网 | 2021/3/2 11:39:05论文、言论 | ||
党的十九大以来,开滦集团公司纪委相关会议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战略思考,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体现。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由党委的领导地位和党委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定位所决定的。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 一、着力破除落实主体责任的认识误区 当前,集团公司面临的经济形势前所未有,改革发展、调整转型、深挖内潜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特别需要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廉洁环境做基础做保障,需要党风廉政建设为集团公司的发展铲平道路、保驾护航。因此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不是一句口号,还有大量艰苦的工作需要去做,其中对主体责任认识上的诸多误区尤其需要高度警惕并坚决破除。突出表现在:一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落实主体责任就是“支持”纪委工作。有一点必须明确,党委与纪委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不是支持与不支持的问题。近些年,纪检监察部门工作领域越来越宽,工作内容越来越多,把一些职责范围外的事成为了份内之事,出现了“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党风廉政建设本身就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党委自己的事,不能务虚,必须务实,关键看行为,根本在担当。各级党委要老老实实地承担起主体责任,认认真真地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作风建设、抓制度建设、抓班子功能建设、抓民主集中制建设,这才是职责所在、使命所在。二是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突出体现在重行政工作而忽视了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研究讨论经济发展、组织人事工作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淡化了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出现了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这是很不正常的。各级行政主要负责人都有党内职责和身份,本职就是先要干好党内工作,应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职责范围和根本任务,切实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是认为主体责任是领导主体,只挂帅不出兵,落实到口头没有具体行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不仅是要组织领导,而且还要亲自地去执行和推动工作,只满足于开会传达布置、学习文件表表态度,搞上下一般粗这是远远不够的,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把握关键环节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的“责任田”。如何“田间管理”,党委主要负责人底数要清楚,措施要得力。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关键是要在全局的工作中把握和推动,切实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防止出现“废田”和“荒田”的现象。一是要真正落实到党委班子成员的肩上。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不能简单看作是党委书记的事,而是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从横向看主体责任是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的责任和每一名班子成员的责任,从纵向看主体责任是上下贯通、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链条。各责任主体必须千斤重担大家挑、不能当甩手东家。党委领导班子担负着集体责任,要做到“不松手”,党委书记担负着第一责任人责任,要牢记“不甩手”,其它班子成员担负着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要严控“不缩手”。二是要选好用好人。这是关乎党风廉政建设成败的关键。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也是惩防体系建设的第一道防线。各级党委选人用人不仅要看他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更重要的是看他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差的人,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再高我们坚决不能用,同时对纪委审查把关不合格没通过的,我们就是不能用,坚决不能出现“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同时要深入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警示。发挥好任前廉政谈话、节前廉政约谈、廉政测试等手段,提示廉洁风险,明确纪律要求,警醒党员干部思想上不放松、工作上不碰红线、做人上不失底线。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一方面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善于用制度推进工作的落实,围绕经济工作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制度规定,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真正实现靠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靠制度规范用权环境。另一方面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把巩固好、发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作为首要任务,在深化中坚持、在坚持中深化。持之以恒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纠正损害员工切身利益的“四风”问题,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健全完善各级领导人员服务基层、服务员工沟通平台和落实集团公司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配套监督检查机制,实现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和长效化。四是要发挥“第一责任人”的表率作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首先是落实带头示范的责任。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经常抓。学会自我加压、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本领,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标准要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行动更快一些,从具体问题做起,以自身的清正廉洁带动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 三、探索创新落实主体责任的新思路新举措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委监督就会缺位、越位。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像抓安全生产一样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主动探索和创新落实主体责任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一是将主体责任逐级下沉。结合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实际,自觉将主体责任向基层党组织延伸,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具体内容,厘清和明确基层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建立有机互保的责任体系,层层责任分解,层层传递压力,做到压力到人、责任到人,有效形成上下贯通、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二是利用好监督巡视利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日常检查、专项监察和跟踪督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并注重健全完善检查考核机制,改进检查考核方法,把平时掌握的情况、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与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结合起来,综合考察、评价下一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同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作为领导人员选拨任用、职称评定、先进评选和薪酬分配的重要依据。三是有效发挥“签字背书”知责明责作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关于“两个责任”具体要求和保障措施,把“签字背书”作为知责明责的重要环节,进一步推进“签字背书”的程序化、具体化和制度化,使“签字背书”更好的督促各级责任主体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份内之事、应尽之责。四是加强责任追究。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应在严格责任追究上下功夫,对违反党的各项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顶风违纪或者有案不查、压案不报、查案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要实施“一问三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同时领导和推进查办案件和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各级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关乎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上,必须说明白话、做明白人、干明白事,真正把主体责任铭记在心,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发挥好应有的政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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