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委办第一督查组对宝鸡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专项攻坚行动进行督查检查 | |||
煤炭资讯网 | 2020/9/27 21:10:27领导访谈 | ||
【本网讯】9月21日至23日,省安委办第一督查组对宝鸡市和麟游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专项攻坚行动进行了督查检查,督查组先后听取了宝鸡市应急管理部门和麟游县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及专项攻坚行工作汇报,查看了相关资、检查了招贤、崔木两处煤矿企业,之后宝鸡市、麟游县相关部门领导反馈了检查情况。 督查组认为,宝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先后召开4次市委常委会议、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2次市安委会(扩大)会议,研究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完善了《安全生产约谈》《失信联合惩戒》《联席会议》《联合检查》《市煤安委成员单位领导联系指导煤矿安全工作》和《会商研判和协作合作工作机制》等6项制度。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刘荣贤为主任的煤矿安全生产专委会,刘荣贤2次带队赴煤矿一线检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2次,研究解决增强煤矿安全行政执法力量、重大灾害治理“顶层设计”、煤矿“四化”建设等重点问题。 督查组指出,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落实上有差距。个别煤矿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中排查和整治内容只是简单罗列了上级监管部门的案的主要内容,未按年度制定工作任务、时间节点不清晰,未结合实际,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有的煤矿企业制定的方案存在缺项、漏项的问题和情况。 督查组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指示精神当作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行动指南,以“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确保习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生产理念落地见效。二是要精准制定目标。要结合本地区最新公示核定的产能,树立近期的远期的煤矿安全生产目标,优化设计,加大智能化投入、开采力度。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煤矿的水、冲击地压、瓦斯等灾害进行研究,坚持以煤矿灾害治理为导向,推动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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