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有:国有企业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探索与思考 | |||
煤炭资讯网 | 2020/8/4 9:52:23论文、言论 | ||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加强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保障和推动企业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高质量。
一、国有企业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聚焦主业主责 当前,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政治站位不够高、纪检监察力量不够强、主动担当作为不够实、监督责任抓得不够牢等问题,一些企业因历史原因,政治生态遭到较大破坏,影响全面从严治党健康开展和向纵深发展。为此,深化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紧贴企业中心工作,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将严的主基调坚持下去。一要持续聚焦初心使命,不断增强政治自觉。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政治监督,坚决清除一切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坚决割除一切滋生在党的肌体上的毒瘤,坚决防范一切违背初心和使命、动摇党的根基的危险,把“两个维护”融入血液。二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企业党委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委要当好“主角”,落实好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当好“头雁”,落实好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同时,纪委书记要履行好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好监督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形成合力,将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到底。三要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不断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扎牢不能腐的笼子,通过以案促改,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让腐败者无机可乘。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坚持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让党员干部消除贪腐之念。四要持续完善监督体系,不断提升监督效能。突出党委政治巡察,坚守政治巡察政治职能定位,落实“两个维护”,聚焦政治责任,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巡视整改要求,精准发现政治偏差。 二、深化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紧紧抓住推进执纪办案规范化建设这个根本,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精准度科学度 国有企业在执纪办案过程中存在不规范不科学的地方、办案流程不完善,问责不精准,所办案件存在较大风险。基于此,国有企业要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在执纪办案安全和规范化上狠下功夫。一是要加强案件线索管理。案件线索实行专人管理,确保线索处理依纪依规依法处置,严防泄密。二是加强案件审查过程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河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施细则》,加强对案件审查过程的全程监督。同时,强化办案安全管理,牢牢守住办案安全这条红线。三是要加强案件审理过程管理。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理质量。把好文书关、证据关、事实关,规范办案流程,确保每个案件都合规合法,达到应有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三、深化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紧紧抓好队伍建设这个基础,建设新时代高素质强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调研发现,目前,国有企业较大程度存在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健全、内设机构不规范、与其他部门混编办公、主业主责无法聚焦的问题;普遍存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不高、能力不强、本领不足的危险,严重影响和制约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健康发展。主要表现为,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不会监督,存在本领恐慌的危险。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不敢监督,斗争精神缺乏,影响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不愿监督,思想认识不深刻不正确的问题成为工作的拦路虎。对于以上问题,要分清类别、分类施策、分析研究、认真解决。要加强全员培训、挂职锻炼、外出考察、战训结合,通过不同形式加强素质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从而更加适应新形势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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