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现违建钢铁项目复产先免书记、市长 | |||
煤炭资讯网 | 2016/7/9 13:02:45头条 | ||
7月6日,《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正式公布。其中提出,河北省将严控高耗能、高污染新增产能,对新发现的违规建设钢铁项目或封停设备复产的,所在地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将先免职,再调查处理。
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试点。河北省是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的首个省份。
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中央环保督察组每两年要对全国所有省(区、市)督察一遍。环保部环保督察办公室主任刘长根曾透露,今年将完成对15个左右省份的环保督察。
7月6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一批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负责对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地区进行环境保护督察,将于近日陆续开展督察进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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