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省政府日前正式印发《关于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意在对现有煤炭管理体制进行全面、深入的改革。这场声势浩大、影响深远的改革将给山西煤炭管理体制带来怎样的变化?
落实招拍挂,限制腐败滋生土壤
《意见》明确,新设煤炭矿业权初次配置煤炭资源(即一级市场)时,要依法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以拍卖方式为主;研究制订对原无偿划拨老旧矿山的保有资源实行有偿使用的具体办法;积极推进共伴生矿业权一体配置,探索有偿取得其他共伴生资源矿业权的管理办法。
允许符合法定条件的探矿权、采矿权在二级市场(即一级市场之后的交易行为)依法流转,以出售、作价出资等形式公开转让。严格遵循市场交易规则,完善矿业权交易平台,严格交易主体准入和交易程序,交易主体一方为国有企业的,必须实行招拍挂。
“一级市场的招拍挂是这次改革的牛鼻子,是完善矿业权交易二级市场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山西社科院副院长潘云说,以往的初次煤炭资源配置主要是靠有关部门的行政审批,获取资源的价格与市场价格严重不匹配,远低于市场价格,相当于用“白菜价”买来的东西获取“卖白粉”的利润。这就造成获取资源不是去找市场、看供求,而是跑部门、找官员、要审批,这样就留下了巨大的滋生腐败土壤和空间。
创新机制,修复煤企市场主体地位
《意见》明确,全部取消相关企业代行的煤炭焦炭公路运销管理行政授权,全部取消煤炭焦炭公路运销票据,全部撤掉省内煤炭焦炭管理站、营业站、公路检查站和稽查点。取消铁路运输计划归口管理,由企业向铁路部门申报运输要求。
同时,建立煤炭监管信息平台,创新信息管理机制。建立集煤炭生产、运输、销售、库存、价格等综合信息为一体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形成数据传输和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
在煤矿管销售的陈先生讲了一段“离奇”的事实,电厂离煤矿很近,煤矿却不能把煤炭直接卖给电厂,电厂和煤矿谈好了价格,却要供需双方分别和当地的煤运公司签合同后才能执行;电厂的煤款不能直接给煤矿,要先打到煤运公司账上,煤矿再去煤运公司结算自己的煤款,手续复杂,每吨煤还得多交几元、十几元不等的管理费;想要铁路运销煤炭,还不能直接向铁路部门申请运输计划,而且卖煤还需要繁多、复杂的各种票证,想不发生腐败都难。
此次改革后,涉煤企业的这些羁绊、束缚都将成为历史。“在传统的煤炭运销管理体制里,煤炭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赋予的不够充分、完整,这次改革给予完全的‘修复’。”潘云说。
简政放权,清理涉煤权力运行
《意见》要求,依法依规对现有涉煤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省政府相关部门和市以下自行设定的类似行政审批、申报的备案事项、登记、认证以及前置审批等,都要在2015年6月底前清理取消。同时,省直各涉煤部门都要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本部门的涉煤权力清单,列出明确的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规范权力界限,今后需调整和增加涉煤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时必须履行严格的报批程序。
此外,《意见》强调加强煤炭领域清费立税工作,建立收费清单和标准公示制度,公示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对不按规定收费的严肃处理;全面落实资源税改革政策,完善省市县三级税收共享格局。
“煤炭领域一直是腐败行为的易发、多发区,重灾区,而权力运行的失控是导致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潘云说:“制约好、监督好涉煤相关权力将会极大降低该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概率。”【来源:人民日报,作者:刘鑫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