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栋梁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以最坚决态度坚守红线推动安全发展 | |||
煤炭资讯网 | 2014-5-27 10:20:06领导访谈 | ||
杨栋梁指出,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各类事故同比均下降,尤其是重特大事故明显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3.3%和42.6%。二是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明显下降。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1%和36.8%,其中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0.0%和67.7%。金属与非金属矿、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全面实现 “双下降”。三是因非法违法行为引发的较大以上事故明显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1%和15.6%。四是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进展良好,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都在控制指标以内。但是,当前事故总量仍然较大,安全基础还比较薄弱,非法违法行为大量存在,形势依然严峻和复杂,必须清醒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在谈及今年总局在安全生产工作上采取的主要措施时,杨栋梁指出,一是以最坚决的态度,坚守红线,促进安全发展;二是以最严格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三是以最严厉的手段,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四是以最有效的措施,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五是以最大的勇气,推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的创新;六是以最严明的纪律,加强安全监管队伍自身建设。 关于下一步煤炭行业专项整治,杨栋梁指出,要始终不渝地落实煤矿安全生产“1+4”工作法,狠抓煤矿治本攻坚。 发布会上,杨栋梁结合近两年的履职工作,谈了五点感受。一是我国党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始终高度重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包括广大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2013年的统计数据,与十年前的2004年相比,事故总起数从80多万起下降到30多万起,下降了61.5%;死亡人数由13万多人下降到7万人以下,下降了近50%。四项相对指标下降幅度尤为明显。二是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和复杂,压力很大。三是安全监管监察队伍是一支素质过硬、具有奉献精神的队伍。这支队伍是经得住考验的,是值得信赖的。四是煤炭工业非常重要,煤矿矿长和矿工贡献很大。500多万名矿工长年累月在几百米深的井下作业,他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希望媒体和社会多了解煤炭工业,多了解在井下工作的矿长、矿工们,多宣传他们的好思想、好作风。五是新闻记者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力量。衷心希望广大媒体记者多参与安全生产、关注安全生产、支持安全生产,我们共同努力,为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做出更大的努力。 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节录 凤凰卫视记者 杨局长,当前不少地区修订了政绩考核办法,要求做到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我们想请您介绍一下“一票否决”到底意味着什么?另外,您特别讲到领导干部要勇于担责,在出现重特大事故时,对领导干部的问责与领导干部要勇于担责,怎么理解? 杨栋梁:“一票否决”、问责和担责,这3个问题有很紧密的关联。安全生产的核心和灵魂是责任制。事故发生企业要承担主体责任,因为企业最直接、最关键。同时还要强调政府的监管责任,这就要涉及行政领导。但是行政领导负相应的责任,并不是说处理得越重就越好,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按照相关处理条例进行衡量。在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中,除了处理企业外,还有一批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还有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油气管线原油泄漏后,为什么进入了排水暗渠?我们调查发现,发生事故的地区是先有油气管线,后又规划了排水暗渠。这个规划违反了安全规定,埋下了重大隐患。根据这个情况,当地规划局的负责人员被追究了责任。因为在这个问题上,规划部门作为政府部门有责任。我们要依据事实、依据法规对领导干部给予相应的处理。但是,领导干部要有担当和负责的精神,遇到事故后,不要躲躲闪闪,要勇于面对,去总结经验教训,该承担的责任要承担。最大的担当精神是对人民敢于负责。 “一票否决”是要加大安全考核的权重,因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正处于事故多发易发时期。在干部考核方面,对那些忽视安全、不重视安全的领导,要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因此在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等方面,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中国矿业报记者 刚才杨局长在介绍当中提到,截至 付建华:刚才杨栋梁局长通报了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总局党组的工作安排,大力实施煤矿“1+4”工作法,不断强化监察执法,推进重点工作的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总体上保持了稳定向好的局面。 一是突出源头治理。我们通过监察执法推动煤矿“双七条”的贯彻落实。今年前4个月共监察了5583个矿,查处了3万多条隐患,实施行政处罚1800多次。对133个煤矿实施了停产整顿。去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在制定实施办法,大多数地方实施办法已经下发。 二是突出煤矿的重点。我们分析了26个省级统计单位、772个产煤县前5年的安全生产状况,筛选出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对这些县专门制定了攻坚规划,规定了9项必须完成的工作。以安全生产研讨班的形式,对50个县的县长进行了培训。加强了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办,每周一期简报,重点通报不落实的单位和存在的问题。通过督查,整个攻坚战的任务落实得较好,50个县今年前4个月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同比事故总量下降了50%以上。 三是开展了“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到目前谈了7700多名矿长。我们计划到6月底,基本完成谈心对话活动,同时把这项活动制度化。通过谈心对话,确实增强了矿长守规尽责的意识。 四是抓好事故警示教育。去年全国煤矿一共发生了14起重特大事故,已经全部结案,共移交司法机关102人,受到党政处分254人。另外,将比较典型的事故如“5·11”四川泸州桃子沟煤矿事故,制作成警示片,在谈心对话活动中在全国各地进行播放。其中,一些重点产煤县在县里的电视台进行了播放,确实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虽然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向好,但是我国煤矿数量多,井工矿多,小煤矿多,瓦斯灾害比较严重。最近土耳其发生矿难,造成301人死亡。我们一些矿井也存在着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风险,所以必须认识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下一步我们还是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包括吸取土耳其煤矿事故的教训,严格监察执法,推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杨栋梁:刚才提到煤矿企业的亏损,主要是由于煤炭供大于求。我国的煤炭产量去年是近37亿吨,再加上3亿吨进口煤,总体上供大于求。我们需要不了这么多煤,但是还要生产这么多煤,煤炭价格就要下降,企业生产成本上升,肯定要亏损。这样一来,我们对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就有所担心,但同时也感到这对于整顿关闭小煤矿来说,是个可以利用的机会。有些煤矿亏损严重,小煤矿表现得更为突出,我们想利用这个机会加大整顿关闭小煤矿的力度。不利的方面是,因为亏损了,企业的安全投入就没有保障。现在要千方百计引导企业,无论盈利也好,亏损也好,安全上不能欠账,欠账就要带来隐患,带来问题。 中央电视台记者 杨局长刚才提到国务院安委会成立了16个督查组,在全国开展督查。能不能具体谈谈这方面情况? 杨栋梁:专项督查是针对某一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在全国开展的重点检查。前不久我们对全国的油气管线开展了拉网式的专项检查,先让企业自查,然后地方进行检查,在这个基础上,国务院安委会抽调了16名部级干部,带着专家,成立16个组,1个组负责2个省份,进行抽查、暗查,用了1个多月的时间。回来后,我们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之后以国务院安委会名义,下发了32份整改通知书,把每个省份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最大的隐患发下去,要求各地整改,而且整改情况要限时上报到国务院安委会。各级层层依此类推,省里对市里,市里对县里,然后对企业,层层下达,层层签字。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必须做到“五落实”。 现在我们正在研究对隐患整改进行分级分类,一级整改一级的问题。企业自己能整改的隐患自己整改,涉及到政府的问题,就要政府出面协调。政府和企业都改不了的,就上报到国务院安委会,我们定期召开整改油气管线隐患的协调会。 中国安全生产报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刚才付局长提到土耳其发生煤矿事故,韩国也发生了沉船事故,请问应该从这些事故中吸取哪些方面的教训?第二,据我们了解,《安全生产法》修订已经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在这之前该法修订已经征求过各方面的意见,请问这些意见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 杨栋梁:对韩国沉船事故和土耳其矿难,我们的原则是要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过去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来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这样就使我们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土耳其的事故也好,韩国的事故也好,它的教训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是政府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韩国总统朴槿惠也强调了这一条。土耳其矿难也是这样。所以,我们必须从他们的事故中吸取教训,更加重视安全生产。我们的政府、我们的监管部门一定要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一定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要有规章制度,不要违章操作,不要非法违法生产。韩国发生事故的“岁月号”轮船,明显超载,企业追求效益,忽视安全。救援工作是安全生产的最后一道防线,在事故发生后救人是第一位的,是压倒一切的。我们的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但是我们现在还有存在欠缺的地方。通过这2起事故的救援教训,我们要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搞好演练,同时要提高应急救援的装备水平,提高人员的素质,制定科学的救援方案,这些都很关键。这次韩国解散了海警,就是因为他们救援非常不力,我们要吸取教训。 关于《安全生产法》的修订,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对修正案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接下来将进行第二次审议。这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正案应该说改动较大,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把安全发展战略写进了《安全生产法》,作为科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特别是将企业负责人要落实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纳入法制轨道。三是政府监管方面,既明确了基层政府的监管责任,又明确了监管权力。四是加大了隐患排查和事故查处力度,特别是提高了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要让那些违法者付出更大的代价。现在我们的执法成本比较高,违法成本比较低,对行政领导干部处理得比较严,在对企业违法者的处理上有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要结合《安全生产法》修订,加大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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