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煤监局第一督导组对芦沟矿三五井开展七条规定监察 | |||
煤炭资讯网 | 2013-7-1 9:02:14安监动态 | ||
本网讯(通讯员高祥报道)为保护煤矿矿工生命安全,促进煤矿安全工作。6月16日,河南煤监局第一督导组到郑新公司开展七条规定落实情况监察。第一督导组在省局事故调查处处长张习君的带领下对芦沟矿三五东井进行了监察。在听取煤矿汇报后,检查组重点检查了矿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七条规定》情况、煤矿企业给矿工宣讲《七条规定》的教案、学习记录、矿长对《七条规定》考核的内容、管理人员签订《七条规定承诺书》等10项内容,并一一打分测评。
检查组解读了《七条规定》特点,它的特点主要有四条:第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这七条规定非常鲜明地体现了它的根本宗旨,就是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就是要防范、遏制煤矿的各类事故,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矿工的生命健康权益,这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第二,依法依规、言之有据。这七条规定,每一条都有法律法规的依据,违反了就要进行处罚,包括按上限处罚,也是有法律依据的。第三,突出重点、切中要害。这七个方面,都是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要素、突出问题,抓住了这些突出问题,落实这七项规定,就能有效地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第四,简明扼要、耳熟能详。七条规定,文字不多,但是,抓住了要害。虽然这些规定过去都有,但是,散落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当中,许多矿长并不熟悉。随后检查组现场提问了煤矿矿长、科长和特种作业人员等7人学习、贯彻《七条规定》和签订《七条规定承诺书》的情况。
在监察通报会上,张处长对芦沟矿三五东井煤矿将《七条规定》制成卡片和用移动飞信平台宣传到每一位职工的学习、宣贯方式给予肯定。他强调:一是煤矿企业要高度认识学习、贯彻落实《七条规定》的重要意义,认识上要提升到守法的层面,保住安全底线,绝不踏红线。二是矿井企业要学以致用,具体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人人遵照执行。三是煤矿企业必须长期执行《七条规定》,不搞一阵风,杜绝形式主义。四是煤矿要以《七条规定》为尺子,按大矿标准严格要求,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最终解决煤矿瓦斯、水害等大问题,实现煤矿事故为零的目标。
郑煤集团公司安监局副局长曹国华、郑州监察分局副局长袁素正等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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