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3月1日,陕西煤监局咸阳分局对淳化县安子洼煤矿一号井、二号井和姜家河煤矿等三处煤矿节后复工复产进行了现场安全监察。
本次监察主要内容是:矿井复工复产准备情况;建设矿井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及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通三防”基础工作;“六大系统”系统建设情况;矿井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执行情况;对淳化县政府及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当日,淳化县三处煤矿已全部收假,正在组织职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开展矿井安全大检查、进行设备检修及巷道维护等复工复产准备工作。监察前,监察组提前制定了现场检查方案;监察组对照现场检查方案对各煤矿进行了井上、下全方位监察。针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监察组进行梳理汇总,向煤矿企业进行了通报,并向各煤矿下达了执法文书。
通报会上,咸阳分局要求,各煤矿要认真制定复工复产安全措施,措施要具体,有针对性、操作性;要按照市煤炭局的规定履行好复工复产相关手续;淳化县三处煤矿均存在“紧急避险系统”进展滞后的问题,从现在起必须加大力度,积极推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安子洼煤矿一号井联合试运转已超期,必须停止联合试运转,加快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及问题的整改,抓紧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咸阳分局还向煤矿宣传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的精神,要求矿长更好地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在三处煤矿监察结束后,监察组对淳化县地方政府和地方监管部门进行了监督检查,就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向县政府、煤炭局提出了改进意见。徐占鹏副局长还就近期国家总局有关政策方针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并对监察监管加强联系,建立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执法合力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淳化县副县长张会文、县煤炭局局长马明放等相关人员陪同监察,并参加了对地方政府和地方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