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以下简称《七条规定》),切实增强矿长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建立矿长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3月1日,我市在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格木底中井举行了宣传贯彻学习《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市安监局副局长吴学刚主持,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蔡军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市安监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水城县相关部门负责人,水矿集团公司、格目底公司、格目底公司中井负责人,相关煤矿企业代表共150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蔡军作了动员讲话并宣布《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贯活动开始;水城矿业控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郑志伟作了欢迎致辞;吴学刚传达了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并宣读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有煤矿企业代表格目底中井和地方煤矿企业代表水城县范家寨煤矿分别签订了贯彻学习《七条规定》的承诺书。
蔡军强调,各单位、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贯彻《七条规定》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并加强对其中涉及到的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管理制度、技术规程及标准、规范的学习,真正理解国家安监总局出台《七条规定》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做到矿井宣传覆盖率达到100%、矿长承诺书签订达到100%、考试合格率达到100%、驻矿安监员受训率达到100%、从业人员知晓率达到100%,切实把落实《七条规定》作为安全工程、生命工程和效益工程抓好抓实,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对于违反《七条规定》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