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六督导调研组完成在滇督导调研工作 | |||
煤炭资讯网 | 2013-3-21 19:43:06安监动态 | ||
3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中纪委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纪检组长赵惠令率队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六督导调研组完成了对云南省安全生产督导调研工作。
督导调研期间,督导调研组出席了全省宣贯《七条规定》视频会议,到西双版纳、红河、玉溪等州市实地督导调研了安全生产工作,听取了三个州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先后到昆曼运输公司、红河卷烟厂、云南红酒庄有限公司、红河州拖白煤矿、江川县翠峰叠翠花炮厂等企业进行了现场督查。
17日,督导调研组在昆召开会议,听取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反馈督导调研意见。督导调研组全体成员,省政府副省长刘慧晏、副秘书长姚国华,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邹立生,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杨亚林,省级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
赵惠令组长代表督导调研组反馈督导调研意见。他指出,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几年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工作会议精神,精心部署“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贯彻落实《七条规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工作成效显著。但是,云南省安全生产工作依然存在事故总量仍然偏大、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基层监管监察力量仍然不足,煤矿安全生产任务较重,道路交通和采掘、化工、冶金等高危行业事故多发等困难和问题。
就下一步工作,赵惠令组长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二是深入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七条规定》。三是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五是全力做好今年特别是“两会”之后的安全生产工作。
赵惠令组长强调,要认真吸取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典型事故和昭通“3.01”煤矿事故教训,并通过事故教训推进工作,对安全生产再部署、再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刘慧晏副省长在会上讲话,对做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3方面要求:一是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上来;二是要针对督导调研组提出的问题,限时完成整改任务,切实把《七条规定》落到实处;三是要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夯实基础年”各项工作,坚持长抓不懈,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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