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2013年煤矿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煤安监办[2013]4号),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2〕130号)精神,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白山监察分局紧紧围绕文件要求,根据辖区煤矿实际特点,制定了白山监察分局2013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要点。 一、针对文件中“严格执法,推进‘打非治违’行动取得实效”,白山监察分局紧紧围绕《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要求,严格执法,切实把“四个一律”落实到实处,坚决遏制煤矿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针对“以小煤矿关闭退出为重点,推进煤炭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2]67号)要求,切实落实好小煤矿兼并重组工作。 三、针对“突出重点,督促企业扎实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分局突出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防治两个重点,严格做到“六个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切实把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实处。 四、针对“引导督促企业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分局把今年定为煤矿企业基础建设提高年,在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革生产工艺、提高职工素质、加强基础资料管理、提高标准化建设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五、针对“严谨调查事故,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分局严格落实“一矿出事故、万矿受警示”的理念,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总结典型,全面推进落实。 六、针对“强化矿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提高监察监管水平”,分局在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的基础上,在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过程中,严格做到“五坚持”,实现监察执法和党风廉政建设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