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六举措做好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 |||||
煤炭资讯网 | 2013-2-18 18:44:22安监动态 | ||||
一是科学计划,规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认真制定监察执法计划,做到月月有计划、有总结、有分析、有成效,多方式、多形式、多手段地开展监察执法工作。规范监察执法文书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局执法文书式样,结合福建实际调整完善,要求监察人员在每次监察执法时,都应填写《现场检查笔录》等执法文书,写明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路线、监察事项、存在问题等内容,并根据安全隐患类别,作出相应的现场处理决定。规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做到每次监察执法工作都有计划、有准备、有发现、有措施、有落实,保证程序合法。
二是结合实际,认真开展监察执法。根据年度监察计划和各个时期的工作部署,对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方位监察,以点促面,有力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做到各专项监察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有提升。做好特殊时段的安全监察。在春节、“两会”、国庆和“十八大”等特殊时段,做到早部署、早落实、早督查。 三是监察促进,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主要通过严格监察,督促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分别认真落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三机制”:即政府领导的工作机制、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动态考评机制。在日常定期监察中执行“四个一律”否决制。严格监察“三机制”落实情况。凡是没有建立政府领导的工作机制、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动态考评机制的,或者是季度考核不落实、无考核档案的一律限期整改或停产整改。 四是注重协调,建立机制,形成部门执法合力。进一步加强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沟通、协作,研究解决全省煤矿在每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由我局牵头协调,与省经贸委、国土资源厅、安监局、省发改委和环保厅等部门建立“省直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同时邀请产煤设区市、重点产煤县安全监管部门共同参加。 五是监察督导,督促落实“地方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监察督导。注重培训,创新监察方法。 六是持续高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向省政府呈报《关于进一步加大依法打击非法煤矿工作力度的请示》,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行文印发。同时,对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责任到位、处罚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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