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煤监局对贯彻《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作出安排 | |||
煤炭资讯网 | 2013-2-17 19:23:20安监动态 | ||
2月16日,节后上班第一天,吉林煤监局商登莹局长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就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作出安排。一是要求机关相关处室和各监察分局(站)要高度重视七条规定的监督执行,把七条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监察执法的一项工作重点,对执行不力的煤矿企业要依法严厉惩处。二是要加大宣贯力度,充分利用监察执法、专题讲座、安全生产培训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煤矿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广大职工都了解掌握七条规定的相关内容,并自觉监督执行。三是明确责任,由局人事培训处、事故调查处(执法监督处)具体负责煤矿矿长七条规定的培训和宣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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