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煤矿安监局就贯彻落实中办3号文件精神提出工作要求 | |||
煤炭资讯网 | 2013-2-1 19:48:52安监动态 | ||
1月29日下午,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纪检组召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及所属事(企)业单位书记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和中办发电[2013]3号文件精神。 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和中办发电[2013]3号文件精神,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继续学习贯彻。要求各级党组织,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中办发电[2013]3号文件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和部署上来,充分认识狠刹奢侈浪费之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令行禁止,不触高压线,不顶风违犯。 二是要强化自律意识。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和中办发电[2013]3号文件要求,遵守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严禁春节期间公款吃喝、收受与有碍公务的各种礼金、购物卡及土特产。 三是要抓好作风建设。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贯彻中央的“八项规定”,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作风建设;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自觉做遵守纪律的表率、厉行节约的表率、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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