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佳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针对片区存在67对突出矿井的实际情况,渝南分局立即采取行动,防患于未然,切实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
一是要求各区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国有矿业公司安监部迅速将事故通报到各煤矿,并作好记录。
二是要求各煤矿特别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认真进行隐患排查,特别是瓦斯隐患的排查,要从思想认识上、防突人员专业队伍配备上、防突设施设备上、防突措施制定和执行上、日常监督检查上进行排查,并做好隐患的登记和整改销号工作。
三是要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各项规定,严格瓦斯抽采评价,坚决打击防突工作弄虚作假行为。
四是督促煤矿树立科学开采、依法开采的理念,强化抽采掘部署接替,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留出足够的时间和空间,保证防突先行,坚决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五是继续加大瓦斯防治监察执法力度,对瓦斯防治隐患继续实行零容忍,违法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