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监局对中介机构进行检查和考评 | |||
煤炭资讯网 | 2012-9-7 21:35:19安监动态 | ||
8月28-31日,陕西煤监局检查考评组会同咸阳分局对3家中介机构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和从业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2〕85号)精神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考评。 检查组听取了中介机构汇报,现场查阅了有关法规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资质保持、员工培训、档案管理及网上信息公开情况,抽查了评价报告和检测检验报告。通过检查和考评,3家中介机构都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员工集中学习,掌握自查要求,从5个方面开展了自查自纠,及时上报了自查工作报告。无伪造、转让、租借资质和评价、检测不到现场的情况,网上信息公开制度执行较好,上半年工作业绩较为突出,为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但是,在检查和考评过程中也发现机构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过程控制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根据陕煤安局发〔2012〕92号文件要求,两家评价机构都存在《评价报告》在出版前,项目负责人或个别评价师通过电话、邮件方式征求了煤矿企业的意见。从现场检查看,只是说用电子版征求了,看不到煤矿纸质的反馈意见,因此,主要节点仍有漏洞,过程控制仍需完善。 二是档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陕西博达公司现场勘查记录、工作计划任务书等原始记录签名不全,有的以电子签名代替本人签名。抽查检测检验报告或报告留转单原始记录有缺陷,无甲方委托人签字,审核人或中心负责人签字不是全名。3家机构2012年新购买的法规、标准等图书、资料较少,个别资料满足不了评价、检测工作需要。图书借阅记录仅有借出,无归还日期,图书周转率低。 三是现场检测发现的安全隐患上报不及时。井下现场检测主排水泵时,主泵房无防火、防水密闭门等安全隐患仅在报告的附件上标注不合格,不能说明煤矿整改情况,也未将安全隐患梳理后按月、季及时报告分局或省局。 四是《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对领导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未评价,对保水采煤、大面积冒顶等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未结合本矿区特点进行风险度分析,评价深度不够。 五是网上信息公开或相关链接还有延伸空间。与煤矿安全评价有关的且不涉密的法规、规定或总局、省局文件、通知未及时转载或相关链接。 六是机构日常管理较乱。有的机构无培训计划,有的学习培训计划落实不到位。检测中心机构不健全,各科负责人未任命,行政、技术以及党支部学习记录,从2008年至今合为一本。 检查组立即责令各中介机构对查处的问题尽快整改,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尤其是在提高评价报告质量上下功夫。希望通过整改,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迎接总局9月份专家组的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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