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监局:前有监察 后有督察 | |||
煤炭资讯网 | 2012-8-11 10:57:59安监动态 | ||
本报讯 为确保科学执法、严格执法,日前,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出台了监察执法督察办法,在全省煤监系统内部开展“前有监察、后有督察”活动。
督察的主要内容:一是执法监察计划制定依据及落实情况,二是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三是监察人员履职到位情况,四是现场监察执法情况,五是执法文书规范制作情况等。重点督察一年内已监察多次但无行政处罚、现场检查笔录中问题较少或没有问题的矿井和矿井通风、运输、排水、供电等安全生产系统,侧重查大系统、大隐患和防大事故。
山东煤监局将每年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察活动,各分局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由分管领导带队,通过综合大检查和抽查矿井等方式,按照制定督察方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文书、复查矿井和座谈反馈等程序进行。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将进行现场解决或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督察结果将作为评估监察执法效能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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