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机谍影——安徽山河矿装龚进获刑一年六个月 | |||
煤炭资讯网 | 2012-7-11 10:22:38 厂商在线 | ||
6月中旬,第三届甘肃国际煤炭必威手机登陆在线网页 暨采矿业博览会开幕,安徽山河矿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河矿装”)携旗下高端采掘设备亮相,尽展风采,然而,山河矿装总经理龚进却没有出现在展会上。 此前一周,一起跨越湖南、辽宁、安徽三省的侵犯商业秘密案在沈阳一审宣判,龚进获刑一年六个月。 这起被告人多达10名的诉讼,是侵犯商业秘密罪纳入刑法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的相关案例。尽管10名被告人均为自然人,但远在湖南的山河智能却陷入重重谍影。记者张冬萍 沈阳、长沙报道
案发 16名研发员工接连辞职 北方交通重工集团(下称“北方交通”)是一家总部位于沈阳的民营企业,主营筑养路机械、工程建设机械、专用车改装和煤炭矿冶机械等。2010年11月前后,该公司一个月时间内接连接到16名员工的辞呈。这些员工几乎全部来自公司同一机构——煤炭掘进机研究所。 “煤机所编制28个人,除去内勤、行政、电脑技术、资料录入等人员,真正负责研发的员工有19人。包括所长李勇、副所长和所长助理在内,19个人突然跑了16个,核心骨干一锅端,煤机所的工作当即就停摆了。”北方交通法务部部长王甦奉命调查员工离职原因。 一些迹象显示,这些员工还没来得及办理离职手续,就已经另谋高就了,他们同时带走的,还有研究所多年的研究成果——EBZ132C悬臂式掘进机和EBZ200H悬臂式硬岩掘进机的生产图纸。2011年3月下旬,北方交通在当地警方协助下,找到了部分“出走”的员工——他们的新东家藏身在沈阳市东大产业园一间隐蔽的写字楼内,对外的名称是“湖南和昌机械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下称“和昌机械沈阳分公司”)。 当警方破门而入时,部分员工正在电脑前对着一张张煤炭掘进机的图纸“伏案工作”,有的负责将底图上的“北方交通重工”标识一一删除,再通过网络源源不断地传向指定终端——山河矿装资料室。 警方同时发现,时任山河智能董事、副总经理并兼任山河矿装总经理的龚进,在案发期间的近半年内多次前往沈阳。 警方先后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对龚进、李勇、和昌机械沈阳分公司负责人李其越(女)等10人采取强制措施。2011年6月,龚进被取保候审。 和昌机械组建于2006年,年产值逾5亿元。公司专注于为全球最大的桩工机械制造商——山河智能提供工程机械配套产品,总部坐落于山河智能第二产业园内。 和昌机械并没有生产整机的历史,其主营业务也不包括煤炭机械的研发生产。北方交通重工认为,山河智能才是潜藏在幕后的“商业间谍”,主使和昌机械沈阳分公司不择手段“挖墙脚”,窃取了作为公司核心商业秘密的设计图纸。颇为“巧合”的是,在负责组建和昌机械沈阳分公司之前,李其越曾在山河矿装工作,其丈夫宋某则时任山河矿装生产总监。 就在上述涉案人员被警方控制的同时,北方交通获悉,山河矿装依据和昌机械提供的图纸生产出EBZ132悬臂式掘进机,已经卖出若干台,给北方交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4万元。 指控 高薪利诱下,“间谍”盗图纸 2011年11月25日,沈阳市经开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龚进、李其越及8名原北方交通的技术人员被列为被告人。 检方指控,2010年10月至2011年1月间,龚进、李其越以高薪利诱方式,组织、安排北方交通煤机研究所李勇、田展等技术研发人员进入和昌机械沈阳分公司,从事为山河矿装研发设计掘进机图纸的工作,李勇、于洋等人利用其在北方交通盗窃的系列图纸,为山河矿装设计出EBZ132悬臂式掘进机图纸,并用于生产,其产品已销售。 据李勇供述:“因山河矿装要求设计完成EBZ132型图纸的时间太短,如果不参考北方交通的图纸,就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所以我叫于洋和陆扬将北方交通的图纸偷出来,做成光盘复制到李其越电脑上。” 沈阳检方掌握的一份鉴定报告显示,在和昌机械沈阳分公司“研发基地”查获的图纸,与北方交通研发产品的图纸“具有同一性”。 今年1月6日,该案首次开庭审理,10名被告人中,只有一名有自首情节的技术人员承认参与偷光盘,进行了有罪辩护并要求从轻、减轻刑事处罚,其余9名被告人均作无罪辩护,或认为即使有罪也是单位犯罪,与个人无关。 龚进及其辩护人认为,本案证明商业秘密的证据不足,即便存在商业秘密,龚某也没有参与指挥此事,对其他被告人盗窃和参照北方交通图纸的行为不知情,不是本案共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8名技术人员的主要辩护意见是:被告人的行为只是在完成领导指派的任务,属于职务行为,此案应当定性为单位犯罪,与个人无关。 而王甦也认为,该案并非简单的个人犯罪,而是符合公司犯罪的所有法定要件——主犯是山河矿装总经理,实施盗窃侵犯商业秘密的资金由山河矿装提供,盗窃的图纸为山河矿装所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150万元。 “山河矿装假借和昌机械的名义,跑到我们家门口成立研发基地,委以高薪、现金和汽车,直接‘成建制’地挖走我们的研发团队,还直接盗用我们花费巨资研发出来的产品图纸,换一个山河矿装的标志就用于生产,连采购外购件都是联系同一个配套厂家,这不是公司犯罪是什么?”王甦对记者说。 悬疑 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 与10名被告人在法庭上的辩护意见及北方交通的看法截然相反,和昌机械获悉案情之后,表示“那是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山河智能董事会秘书蔡光云也表示,对龚进涉案一事毫不知情。 和昌机械总经理夏志宏在一审宣判前向记者表示,该公司在长期为山河智能提供配套产品的过程中,萌生了联手山河智能向整机企业转型的想法,决定进入市场空间较大的煤炭机械产业,因而在具有人才优势的老工业基地沈阳成立分公司,并计划建立沈阳研究院。 “我们对沈阳研究院采取了院长负责制和项目负责制,首先招聘了李其越担任分公司的负责人,再通过李其越招聘李勇担任院长,这两人曾分别在沈阳三一重装和北方交通任职,分公司和研究院的工作分别由他们两人全面负责,和昌机械只提出了经营管理目标,不干涉具体事务。和昌机械在主观上未授意沈阳分公司去窃取他人的商业机密,对沈阳分公司涉侵犯北方交通商业秘密的行为也完全不知情。说白了,风险成本太大,与其去偷,不如去买。” 龚进供述:“沈阳研究院组建完成之后,我要求李勇的团队首先设计EBZ132型号的掘进机技术图纸,并要求2011年春节以前必须完成整个EBZ132型号的全部图纸。”龚进称,并不知道李勇团队的图纸来自于北方交通。 夏志宏说,公司在这件事发生后进行了反思,“我个人认为公司在管理上存在不足,分公司负责人和研究院负责人的急功近利,也给企业造成了伤害。” 2011年6月21日,龚进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沈阳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取保候审;2011年10月28日至31日,第十四届中国国际煤炭采矿技术交流设备展览会在北京开幕,山河矿装在展会上发布了11款新产品,这是龚进最后一次公开亮相;2011年11月22日,就在沈阳市经开区检察院对龚进等10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之际,山河智能发布董事会公告称,“龚进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2011年6月29日和7月4日,龚进分两次减持山河智能股票6万股;11月16日到17日,龚进再度减持8万股。减持的节奏与诉讼的进展高度“巧合”。长沙工程机械业内一名资深“同行”私下分析,龚进的辞职,目的是尽可能地避免诉讼失败给山河智能造成商誉损失。 今年6月,10名被告人涉嫌侵犯北方交通商业秘密案一审宣判,认定龚进、李其越、李勇等10人犯侵犯商业秘密罪,龚进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李其越等4人获刑一年二个月,田某等5人免予刑事处罚。由于取保候审的龚进在法院宣判时没有到庭,被列为网上逃犯。 刑案一审判决,民事纠纷待定 余波 长期跟踪工程机械上市公司的中信建投证券湖南管理总部研究总监刘亚辉博士表示,装备企业的互相挖脚是业内公开的秘密,禁业条款形同虚设,近年山河智能引进的高层中也不乏来自同业竞争对手的人才,但自己也长期深受同行挖墙脚之苦,公司小挖团队就有多人投奔恒天九五重工。 “有时候‘带技术跳槽’和侵犯商业秘密之间,只有一步之遥,既考验着企业的商业道德,也考验着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这起侵犯商业秘密案,究竟是简单的个人行为,还是掺杂着公司意志,外界很难判断。”刘亚辉说。 山河智能的公告和定期报告,对原董事龚进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自始至终缄口不言。重重谍影背后,真相陷入罗生门,但事实上的冲击已经造成。 1963年出生的龚进是山河智能的发起人之一。在山河智能内部,龚进分管技术研发、市场销售和人力资源三大领域,同时是山河重装的主要负责人,是山河智能董事长何清华的“左右手”。 何清华年过五十才下海创业,如今已66岁,其对“接班人”的安排是颇受关注的话题。在原总经理陈欠根离职后,外界一度对龚进寄予厚望。眼下这位创业14年来最得力助手的离职,再度考验着何清华的智慧。2012年3月,何清华召回已定居美国的儿子何毅进入董事会,让这位长期任职于3M公司的化学专家辅佐自己。 山河智能市场部一名人士透露,“进入矿业装备领域是山河智能公司上市之后的重大战略,但一直受囿于人才和技术瓶颈。龚进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顾问,并不会真正‘离开’。” 煤炭掘进机研究所的“人员异动”,使北方交通煤机事业部的研发和生产一度搁浅。王甦向记者透露,这起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经司法鉴定,上述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额为4004万元,目前公司正在等待民事判决。 不在产品推广和宣传中发布虚假信息、夸大产品功能、过度承诺,欺瞒和误导消费者; 不散布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和产品声誉的言论; 不指使、授意、怂恿、暗示第三方机构、个人恶意攻击竞争对手; 不进行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倾销产品; 不侵犯他人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以不正当或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的技术秘密和商业机密; 不与招标方合谋或与其他投标方串通投标,排挤竞争对手; 不使用账外回扣等不正当手段促销,搞商业贿赂。 ——2011年8月30日,31家工程机械企业在长沙签署《湖南省工程机械行业公约》,以上为《公约》部分内容。这是我省工业领域的第一个行业自律公约,由中联重科、三一集团、山河智能、湘电重装、江麓机电、恒天九五等6家企业发出倡议并得到积极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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