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煤集团对80后优秀大学生成才开辟“绿色通道” | |||
煤炭资讯网 | 2012-3-24 15:24:56煤矿院校 | ||
【本网讯】为加快80后优秀大学生的成才通道,3月8日湘煤集团制定优秀大学毕业生员工评定考核管理办法,办法规定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与集团公司或所属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优秀大学生。湘煤集团将通过采取政策配套、从严考核、动态管理、快速培养、破格提拔等方式为80后优秀大学生成才开辟“绿色通道”。
为此湘煤集团将简化优秀大学毕业生员工培养使用程序,不拘一格,实施跟踪培养。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结合实际需要,可按照《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班组长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湘煤股生〔2010〕19号)有关规定,担任连队技术骨干或科技副队长一年以上、表现优秀的可优先走上矿(井)级领导岗位,在矿级领导岗位一年以上、贡献突出、特别优秀的可安排进子(分)公司高层任职。 优秀大学毕业生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2年后,各单位视工作需要,每年可按不低于总人数30%的比例安排到区队长岗位。优秀大学毕业生员工在本单位采掘或生产一线工作年限满3年后,各单位视工作需要,每年可按不低于总人数20%的比例安排到矿(井)级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岗位。新选拔的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应从优秀大学毕业生员工中挑选。 同时,湘煤集团将通过强化考核实施这一人才战略:见习期间,用人单位应将大学毕业生员工安排在生产一线锻炼半年以上,半年期满后及时安排在一线见习技术员岗位。在见习技术员岗位半年后方可参与优秀大学生的选拔。否则,每发现一例,罚公司党政主要领导、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及矿井党政主要领导各10000元/人(执行年薪制的,在年终年薪兑现时扣除;执行月薪制的,分12个月扣除)。 见习期满后,被选拔为优秀大学毕业生员工要及时给予工资晋级,与非优秀大学生员工拉开档次。否则,每发现一例,罚公司党政主要领导、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主要负责人各5000元/人(执行年薪制的,在年终年薪兑现时扣除;执行月薪制的,分12个月扣除),并在集团公司内部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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