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地方煤矿监管实行“两表”制度 | |||
煤炭资讯网 | 2012-3-13 14:14:23安监动态 | ||
近日,我市结合实际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创新煤矿监管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地方煤矿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日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制度。
实行地方煤矿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日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制度,使市级煤监部门每天都能及时了解掌握各矿主要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贯彻落实政策情况。此举发挥了基层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做到了安全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全市地方煤矿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日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采用报表形式上报。“日报表”涵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两到位、两看死、五控制、三违、三超”等方面主要内容,要求一日一报,当日情况次日上报;“月报表”涵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的“检查人数、次数,隐患分类、数量及现场处罚情况”等方面主要内容,要求逐月呈报,当月情况次月初上报。“两表”均须由主体企业填写,经矿领导和驻矿人员分别签字按印和经县级监管部门审查把关后,上报市安监部门备查。市安监部门根据“两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到主体企业对照检查有关项目的原始台账,最大限度地促使基层组织和主体企业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来源西部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