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江苏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徐州召开。史和平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主持会议。省安监局、江苏煤监局局长王向明通报了2011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徐州市市长张敬华到会致辞。省经信委副主任顾瑜芳,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刘聪,省局副局长于宗立、总工程师徐林出席会议。
史和平副省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他指出,2011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煤炭百万吨死亡率由2010年的0.417降至0.19,创江苏煤矿历史最好水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约60%,降幅位列全国第四,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受到国家煤监局的充分肯定。
史和平副省长要求,要认清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徐州市、省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抓好各项责任和措施的落实,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要狠抓责任落实,健全煤矿安全责任体系,突出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职工行为主体责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要狠抓隐患整改,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经常对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狠抓专项整治,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严格执行国家煤监局“十条禁令”,完善并落实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重大瓦斯隐患督办、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等三项制度,认真开展防治水害工作,严密防范煤尘、地热、地压等各类煤矿事故发生;要狠抓长效管理,不断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科技保障水平,支持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技改投入力度,稳步推行煤矿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努力完成国家下达的瓦斯抽采和利用任务;要狠抓监管监察,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形成责任严密、协调配合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格局;要狠抓责任追究,着力形成倒逼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依法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查处结果,发挥事故应有的警示教育和推动工作的作用。
省安监局、江苏煤监局局长王向明通报了2011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要求齐心协力、狠抓落实,更加扎实深入地做好2012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健全“三网”(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推进“三化”(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夯实“三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基本)、深化“三察”(有规必查、有疑必查、有责必查),杜绝大事故、打造本安型,力争零目标的总体要求,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着力强化监管监察执法,切实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切实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着力开展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等灾害防治工作,切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着力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切实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监管监察执法效能。
省经信委副主任顾瑜芳作了《加强生产监管,深化瓦斯防治,努力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状况根本好转》的报告。徐矿集团、中煤大屯煤电公司、华润天能徐州煤电公司、扬州市煤炭公司负责人分别作了发言。
徐州监察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徐州矿务集团、大屯煤电公司、中煤五建公司、华润天能公司、扬州煤炭公司和李堂矿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各矿矿长、安全副矿长、班组长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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