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就煤矿非法生产问题约谈大通县人民政府 | |||
煤炭资讯网 | 2012-2-22 18:31:05安监动态 | ||
2012年1月4日,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针对大通县桥头镇煤矿、桥头镇牙壑煤矿、桥头镇大煤洞煤矿、良教乡白崖煤矿(以下简称4家煤矿)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已过期、仍然非法组织生产的问题,组织召开约谈专题会议,对大通县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会议根据西宁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对大通县4家小煤矿停产落实情况检查通报》和现场照片,认定4家煤矿的非法生产事实成立,要求大通县人民政府对4家煤矿依法做出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和采取的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告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同时,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大通县人民政府提出了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生产的工作建议。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二是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三是严格煤矿安全生产准入条件,煤矿企业必须加大投入力度,在确保安全生产条件达标的基础上,同时做到安全质量标准达标;四是加强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深入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和整合技改,加快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和小煤矿机械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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