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培训专项检查的通知》下发后,在全省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和煤矿企业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山西煤监局于
10月
22日
至
11月
2日
,组织五个检查组对全省11个地市的51个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和11个煤矿企业进行了专项抽查,出发前制定了专项检查方案,并对检查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检查的数量占全省机构总数的57.3%。其中一级机构1个,二级机构9个,三级机构41个。检查组采取听汇报、实地检查、查阅档案、情况反馈、下达执法文书、座谈交流等方式,对照标准进行了综合评估,责令10个机构限期整改,对2个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对4个煤矿企业进行限期整改或行政处罚。此次检查推动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4号、52号令的贯彻落实,促使各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持续保持机构《标准》要求,促进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落实执法计划。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煤矿企业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同时调查研究培训机构目前存在的问题,了解今年培训机构好的做法,为明年抓好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思路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