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矿用设备专项监察的通知 | |||
煤炭资讯网 | 2012-10-11 12:47:01安监动态 | ||
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煤炭企业: 为切实加强煤矿矿用设备安全管理,提高全省煤矿安全装备水平,促进河南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我局2012年度监察执法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煤矿矿用设备专项监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察目的 通过开展专项监察,依法查处矿用设备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促使全省煤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矿井装备水平。 二、监察内容 1.煤矿矿用设备、材料取得安全标志情况,包括物资采购供应管理、煤矿井下设备管理等; 2.是否使用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是否淘汰禁止采用的生产工艺; 3.煤矿在用提升机、通风机、空压机、主要排水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安全仪器仪表等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情况; 三、监察时间和程序 (一)监察时间 1.企业自查
2.集中监察
(二)监察程序 1.听取煤矿企业关于矿用设备管理工作的汇报; 2.查阅有关资料; 3.对煤矿井下采掘工作面、关键岗位、重要场所和地面矿用物资仓库进行现场抽查; 4.向煤矿企业反馈监察问题及处理意见; 5.依法下达执法文书。 四、有关要求 1.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要迅速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煤矿企业,督促煤矿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省骨干煤炭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下属煤矿对矿用设备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 2.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要合理调度监察力量,每个分局由一名主管领导带队,抽调相关监察人员2-3人参加专项监察。 3.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负责下达对本辖区煤矿执法监察文书,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督促落实处理意见。 4.监察组成员和专家组成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工作从严,生活从简,工作期间一律吃工作餐,不增加企业负担,不得接受企业任何形式的宴请和馈赠。 附件:1.煤矿矿用安全标志产品仓库监察表 2.采煤工作面煤安标志监察表 3.掘进工作面煤安标志现场监察表 4.上、下山设备煤安标志现场监察表 5.井下变电所及泵房煤安标志现场监察表 6.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监察表 7.煤矿在用安全设备及仪器仪表检测检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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