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监局就府谷县德丰煤矿9.24窒息事故发出通报 | |||
煤炭资讯网 | 2012-10-10 14:03:33安监动态 | ||
2012年9月24日上午11时25分,榆林市府谷县德丰煤矿井下发生了一起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 该矿位于府谷县新民镇,属于多井整合在建矿井,建设规模为年产60万吨。首采综采工作面已形成,西侧为准备工作面,顺槽已掘进700多米,系未贯通的盲巷,处于密闭状态。 初步调查分析: 9月24日上午11时许,该矿矿长马和和、通风矿长白锁则等5人进入井下,擅自打开井下准备工作面回风顺槽密闭墙,在没有给巷道通风,也未对巷道内气体进行检测的情况下,自认为带着过滤式自救器,就可以进入盲巷,因缺氧窒息导致事故发生。 这起事故暴露出:一是该矿“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的不牢固,煤矿现场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二是该矿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未建立或未严格执行,在未制定启封密闭墙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相关人擅自启封盲巷密闭墙;三是该矿“一通三防”管理混乱,在未进行有效通风、气体检测的情况下,擅自进入盲巷。 为了吸取这起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重大事故,陕西煤监局要求: 一、加强煤矿采空区、盲巷密闭管理。各市县煤矿监管部门要认真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完善《采空区、盲巷密闭管理制度》,煤矿密闭启封前,必须请有资质的矿山救护队按规定的程序启封,任何煤矿不得擅自启封。 二、加强煤矿安全规章制度建立。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坚决遏制“三违”现象。 三、加强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对资源整合和新建矿井,要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坚决杜绝非法违法建设、生产行为,对非法违法现象要按照“四个一律”严厉打击。 四、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和新建矿井建设程序,提高依法建矿、依法管矿的水平,做到不合法不生产建设,不安全不生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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