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对郑煤集团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进行督察 | |||
煤炭资讯网 | 2012-1-6 13:16:51安监动态 | ||
【本网讯】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以及省政府有关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工作部署,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12月30日,由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装备处高良处长带队的督察组一行5人,到郑煤集团告成煤矿进行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督察。郑煤集团副总工程师张长海陪同参加。
督察组首先听取张长海代表郑煤集团汇报了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文件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情况,及按照《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和《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文件要求,重点围绕煤矿企业“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规划制定情况和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情况。然后结合郑煤集团对试点矿井的统一要求,对告成煤矿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 针对整个督察情况,督察组组长高良处长在会议上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到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降低事故危害程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综合治理措施,是建设坚实的煤矿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二是要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国家总局和省政府对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总体要求,集团公司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组织机构,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完善规划和实施方案,煤矿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及工程进度安排,要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三是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对确定的试点矿井,要按照省政府要求的期限建设完成。对非试点单位的煤矿,要在编制完成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的基础上,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有序开展工作,并每季度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将依法、依规责令其停产整顿,暂扣其相关证照并在全省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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