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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煤监局结束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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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11-9-3 8:55:48安监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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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8月22日至31日,由黑龙江煤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刘凤奎带队的工作组,按计划完成了对主要产煤市(地)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是按照有关法规和职能规定,依据国家煤监局批准的年度执法计划进行的。 工作组会同黑龙江煤监局哈南监察分局、哈东监察分局、鹤滨监察分局、西部监察站,先后对牡丹江市、鸡西市、双鸭山市、鹤岗市、黑河市、大兴安岭行署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按照工作预案,工作组检查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及人员、编制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安委会第11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开展煤矿“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开展煤矿重要环节隐患整治、特别是瓦斯、水害、火灾等隐患治理、整改及复查情况;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的监察意见落实及反馈情况。对企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保障能力建设督导落实情况。煤矿日常安全执法情况;建立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联席会议、信息交流、工作通报等机制情况。 每到一地,工作组听取了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介绍,查阅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有关制度、执法文书、会议记录、执法案卷等内业管理相关资料,抽查了部分区(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召开了座谈会,征求有关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共同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就有关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交换了意见。检查情况将向黑龙江省政府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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