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7日,铁岭市韫达煤矿井下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辽北监察分局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对抚矿集团、铁煤集团及辖区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了通报。
通报中简要叙述了事故过程、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暴露出的问题,并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认清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政府及其煤矿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要坚决责令停产整顿,彻底遏制煤矿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是加强煤矿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煤矿企业要设置提升运输管理机构,大力开展提升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提升运输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提升运输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三是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各集团公司及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四级安全培训中心工作领导和监督检查,通过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和自我保安能力。
四是全面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开展矿井提升运输自检自查工作。煤矿监管部门要及时督促煤矿企业落实整改排查出的隐患,对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改正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是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煤炭已进入销售旺季,各煤矿企业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关系,严禁超能力、超强度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