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北监察分局召开抚顺市章党煤矿“8?21”顶板事故通报会 | |||
煤炭资讯网 | 2011-9-13 12:37:11安监动态 | ||
8月21日,抚顺市章党煤矿井下发生一起顶板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督促煤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事故防范措施。近日,辽北监察分局会同抚顺市章党煤矿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在抚顺市召开了抚顺市章党煤矿“8•21”顶板事故通报会。 会上,事故调查组通报了本起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事故性质、对事故责任人和事故单位的处理建议,并对抚顺市地方煤矿监管部门和抚顺市章党煤矿提出了5项事故防范措施: (一)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条件。矿方要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改进巷道支护工艺,提高井筒巷道支护质量,确保通风、运输的畅通和行人的安全。制定完善的井巷维修制度,保证巷道失修率不超过规定。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相关考核办法并严格进行考核,对管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坚决撤换,确保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作业规程的学习,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对作业地点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要坚决制止并严厉处罚,使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真正能够遵章守纪,按章作业。 (三)加强技术管理工作。矿方要配齐各类技术管理人员,督促其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编制符合现场实际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到内容齐全、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组织作业人员进行贯彻。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一线,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 (四)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东洲区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要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明确培训管理责任,制定并落实教育培训计划,加大职工的安全技能、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按章作业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杜绝井下“三违”现象发生。 (五)县、镇两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要从机构、人员和装备上加强监管力量,要加强对现有监管人员的专业能力培养,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人员责任心,注重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认真督促整改治理;监管人员要坚持深入井下一线,抓好日常检查工作,及时查处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发挥监管部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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