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
,全市第三季度安监局长暨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会在遵义市安监局1号会议室召开。会上,桐梓县、仁怀市安监局作先进交流发言,绥阳县、余庆县安监局就超全年控制指标作检讨发言,遵义县安监局就富强煤矿死亡3人较大事故作检讨发言。市安监局各分管局领导对下半年重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市安监局局长周舟同志对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并着重围绕当前形势任务、存在问题,对下半年工作的重点作了进一步要求和强调。
周舟同志首先通报了上半年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截止
7月25日
,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5起、死亡116人,同比减少24起、10人,分别下降17.3%和7.9%,实现“双降”工作目标。
周舟同志从安全生产责任、基层基础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4个方面总结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充分肯定了各县(区、市)安监局、新蒲新区安监办安全生产工作,指出绥阳县、余庆县、遵义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周舟同志指出,全市安监系统上半年存在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对直管行业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二是安委办综合督查指导职能履行不到位,部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三是对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督促不到位,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够。
周舟同志对下半年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转变工作理念,狠抓安全责任落实。要将思想统一到近期国家、省、市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上来,毫不动摇、不讲条件、不折不扣地将各级领导指示精神贯彻执行到位,树立安全生产工作从零开始思想意识,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督促检查职能,细化分解省重新下达我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强化对煤矿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管。二是抢抓工作机遇,狠抓监管能力大提升。省委、省政府近期出台了《贵州省煤矿生产安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黔委厅字[2011]50号),全市安监系统要紧紧抓住此次机遇,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全面加大人、财、物投入,全面提高安监部门监管能力,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遵党发[2010]10号)文件,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工作经验,解决煤矿监管一线监管薄弱问题。今后,凡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企业一律高限处罚,对相关责任人一律严惩重处,全面提升安监部门权威性和影响力。三是突出监管重点,狠抓安全生产大整治。要切实强化煤矿掘进头、工作面、放炮地点、石门揭煤和瓦斯、水害、顶板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尤其要加强前探管理,凡是年产30万吨以下矿井至少配备3台以上钻孔深度不少于
50米
,钻孔直径不少于
42毫米
的专用钻机,必须实行远距离撤人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对煤矿钻探设备缺失的罚款190万元,打假钻的罚款20万元,放炮不撤人的罚款50万元,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经论证不具备防突防治水能力的煤矿,依法关闭。县(区、市)安监局不认真执行处罚要求的,提请地方党委、政府对局长实施问责;要继续采取“5+2”、“白+黑”错时监管方式,对照《煤矿标准化检查表》,对辖区内煤矿企业进行100%全覆盖检查;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关于下达遵义市煤矿生产建设关停计划的通知》要求,对应关闭煤矿必须收缴所有火工品,
7月31日前
必须全面关闭到位。对停建煤矿必须封存火工品,停止炸材审批,严禁井下采掘和维修作业,如需抽水和维护巷道的,必须制定工作方案经县(区、市)安监局批准后,在驻矿工作组和驻矿安监员监督下实施。要强化非煤矿山日常监管,对露天采石场进行拉网式排查,合格一家恢复生产建设一家,不合格的一律停建,并由县(区、市)安监局收缴证照。井工矿山立即停止一切生产建设活动,由企业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报县(区、市)安监局批准后组织实施,县(区、市)安监局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预验收,市安监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合格一家恢复生产、建设一家;要切实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监管力度,督促道路交通、消防、建筑等部门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业的打击力度,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强化“十条规定”,狠抓煤矿事故防控能力。市人民政府于
5月16日
出台了《遵义市煤矿安全管理十条规定》(遵府办发[2011]105号),对煤矿企业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区、市)安监局要立即开展集中学习和专题培训,将“十条规定”作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的主要内容,逐项逐条抓实抓牢,并将“十条规定”等涉及煤矿安全管理要求的相关文件印制成册,发放到各级各部门及煤矿从业人员手中,提高“十条规定”的知晓率和执行力。对煤矿企业违反“十条规定”的,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实施经济处罚,对其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做到坚决打击、决不手软。五是明确任务目标,狠抓安全标准化大建设。今年我市105对煤矿标准化建设和瓦斯抽采量6000万立方米的任务不减、要求不变,各县(区、市)安监局必须全面掌控煤矿的生产建设情况,要加大“六证”齐全生产煤矿的帮扶指导和监管力度,督促煤矿限时出煤和满负荷生产,确保电煤任务和社会生产生活用煤;要对建成经批准同意试运行的煤矿加大日常检查力度,严防边建设边生产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出现,确保其安全顺利通过验收。要以安全质量标准化、井下避险“六大系统”、采掘机械化为抓手,提高煤矿建设水平;要认真学习领会“白国周班组管理办法”,加强煤矿基层班组建设,各重点产煤县要在8月底前各选择一个以上煤矿进行班组示范建设,以点促面;要加强非煤放山标准化建设,
11月30日前
必须全部完成159家非煤矿山关闭,
12月15日前
完成452家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
12月31日前
完成30对地下井工矿山“六大系统”建设,并力争78家非煤矿山实现中深孔爆破;要加快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技改工作,尤其是桐梓县要加强牛青山烟花爆竹厂的调度,正安县、道真县要强化对新增批发企业仓储设施修建速度,按时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并力争完成30%人员密集场所加油站阻隔防爆技术应用;要进一步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登记和备案工作,12月份完成遵义卷烟厂、遵义乌江烟花爆竹厂等企业的标准化建设工作;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督促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建设等行业领域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六是加强宣传教育,狠抓安全生产意识大转变。
7月20日起
,市局分批对各县(区、市)驻矿安监员进行现场培训,组织各级煤矿监管干部、煤矿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外出考察学习,组织煤矿监管干部、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到国有大矿进行驻矿学习。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企业特别是今年发生过事故的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强制性安全教育培训,实现培训率、合格率均达100%。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进一步规范培训市场,对交钱就办证、管理混乱、培训走过场的培训机构要坚决驱逐出我市培训市场。
会议强调,一要以“思想大反思作风大整顿环境大改善工作大提高”活动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入开展“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创先争优”等活动,切实加强安监干部队伍勤政、廉政教育,着力改进执行力、落实力不强等突出问题。二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九条禁令”和其他有关廉政规定,严禁接受企业的请吃、请住、请玩以及送钱、送礼等,严防部门和个人沦为企业谋取私利的工具。对无视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各县(区、市)安监局、新蒲新区安监办要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高度重视防范腐败、渎职两大行业,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认真了解核实,对官商、官煤勾结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要抓一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处理,以儆效尤。
会议由遵义市安监局副局长刘兴忠同志主持。市安监局副局长周洪玲、熊猛,纪检组长陈兴刚、总工程师刘文明、调研员曾利明,各县(区、市)安监局长、分管煤矿、非煤矿山副局长、新蒲新区安监办主任,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