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安全培训机构监管和从业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人司函[2011]132号)文件精神,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执行。
一、接通知后,各单位尽快在国家总局网站下载文件认真学习领会精神。
二、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在接到文件后立即开始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对本资质期内的安全培训从业行为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表格。针对查出的问题尽快提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总结材料和表格于9月23日前报省局人事培训处(同时须报送电子文件)。
三、省局于9月下旬起组织人员对各机构工作进行抽查。对培训不规范,教学组织管理混乱,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将依法取消资质。
四、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通信地址:西安和平路东11道巷6号,邮编710001;人事培训处联系人:傅兆江,电子邮箱:fzj3220@163.com,联系电话:029-8767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