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监察分局扎实开展矿井防治水和雨季“三防”专项监察工作 | |||
煤炭资讯网 | 2011-7-3 9:51:15安监动态 | ||
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郑州辖区煤矿的防治水和雨季“三防”工作,自5月份开始,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专项监察组到郑州地区开展专项监察。专项监察组省局监察一处刘士录处长带队,郑州分局的领导和有关监察室的同志陪同参加。 此次专项监察的重点内容有八个方面:一是煤矿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专用探放水设备情况;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煤矿企业和矿井是否设立有专门的防治水机构;是否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二是煤矿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情况;是否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查明井田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矿井水文地质报告;矿井防治水相关图纸是否完善;是否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工作各级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以及落实情况;是否定期进行矿井水害因素分析和预测。三是执行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防治水方针的情况;查煤矿是否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是否编制有探放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采取物探与钻探相结合的方法;钻孔深度是否达到要求;探放水现场是否有完备的放水设施。四是查煤矿对本矿界内及邻界的地表水、老窑水、老空水分布及积水数量的掌握情况,及雨季或暴雨后是否加强观测监控。五是查煤矿各种防隔水煤柱的保护情况及安全有效性;有突水威胁的工作地点,其标高以下是否有采掘活动;是否存在排水系统不完善而进行“剃头”开采现象。六是查矿井制定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受洪水威胁的矿井是否成立了防汛抢险队伍;是否对防排洪设施进行整修;上游河流、水库、堤坝是否牢固、可靠,下游排水河道是否畅通;废弃井筒、矿区塌陷缝是否按规定充填;是否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事故灾害的井下紧急撤人制度;是否组织全员进行应急预演;是否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物料“五落实”。七是查煤矿在雨季来临之前“三防”工作情况,主要水害因素是否组织全面排查,对主要水害因素是否准确预报、有效控制;各项防排水设施是否完好、可靠;是否对避雷系统进行全面检修、检验;井上、下供电线路、通讯系统是否进行维护,矿井关键设备、场所、线路系统是否有防雷击、防暴风的安全设施。八是差煤矿排水系统能力情况。现有排水能力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雨季前是否对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全面检修、检测,是否进行联合试运转;是否对水仓、沉淀池和水沟彻底进行清理等。 截止目前,在郑州地区抽查的矿井有国投公司和成煤矿;郑煤集团裴沟煤矿、白坪煤矿、金龙煤矿;郑新公司双鑫煤业、隆锦隆煤业等,监察组每到一个企业或矿井,都认真按照监察预案严格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跟相关负责人沟通、交流,同时严格责令主管企业或煤矿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现专项监察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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