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闻宣传工作需要,根据枞政办[2008]16号文件规定,经县编委同意,县委宣传部决定通过公开考试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选调2名新闻采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本县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7月29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25日至29日。 (二)报名地点:县委宣传部。 (三)报名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照片3张;单位介绍信(经所在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四)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在报名结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议定。 三、考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文化素质和写作水平,满分为100分。时间:2011年8月9日上午8:30—11:00。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4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新闻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形象仪表等,满分100分。切线时如遇同分,则按下列顺序区分:(1)学历较高者优先;(2)年龄轻者优先;(3)中共党员优先。 四、体检、考察和政审: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两名对象参加体检、考察和政审;切线时如遇同分,则按下列顺序区分:(1)学历较高者优先;(2)年龄轻者优先;(3)中共党员优先。 2、因体检、考察和政审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选调 考察和政审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2811780、2811652 中共枞阳县委宣传部 2011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