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精工四大疑点困扰IPO进程 | |||
煤炭资讯网 | 2011-7-21 8:01:26 厂商在线 | ||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精工)首发申请7月18日获得通过。该公司本次拟发行34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36亿股。申报稿显示,该公司在2007年、2009年、2010年分别有增资行为,其中后两次都是股权激励性质。然而,申报稿只确认了2010年度股权支付费用907.24万元,而且没有披露定价依据。专家表示,该公司涉嫌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确认巨额股权激励费用,2009年度实际上是亏损的,2010年末存在未弥补亏损,并不符合连续三年盈利的上市基本条件。 疑点之一:巨额股权激励费用成未确认 东方精工2009年、2010年的增资行为都是股权激励性质,是需要确认股权激励费用的。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东方精工前身是南海市东方纸箱机械实业有限公司,设立于1996年,2004年2月更名为佛山市南海东方纸箱机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机械),并于2010年8月18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申报稿显示,2009年2月,经东方机械股东会决议,同意邱业致、华少明等27人增资1,407万元,新股东均以扣除2008年利润分配后,每份出资额所对应的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净资产值为作价依据,在此基础上适度溢价增资,每份出资额作价1.1元,增资后东方机械注册资本由5,040万元增至6,447万元。 2010年3月15日,经东方机械股东会决议,同意邱业致、蒋林、熊自亮、张慧群、周文峰五人以每份出资额对应的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东方机械账面净资产值为作价依据,在此基础上适度溢价对公司进行增资,每份出资额作价1.4元。增资后,东方机械注册资本由6,447万元增至6,634.06万元。 分析人士称,上述两次增资都是股权激励性质,是需要确认股权激励费用的。 然而申报稿中,只确认了2010年度股权支付费用907.24万元,而且没有披露定价依据。实际上,2009年度股权激励份额是1407万元(出资额)远多于2010年度的187.6万元(出资额)。 如果参照PE入股价格,2009年度股权支付费用将高达(6.25-1.1)*1407=7246.05(万元)。 如果以P/E(市盈率)估值,2008年度该公司每股盈利(EPS)为0.52元,即使按8倍PE估值,2009年度的股权激励费用也将达(0.52*8-1.1)*1407=4305.42(万元)。 申报稿显示,东方精工2009年度净利润只有3331万元,2010年末未分配利润只有2738万元,无论依照哪种计算结果,只要2009年度股权激励费用入账,该公司2009年度就会出现亏损,且2010年末存在巨额的未弥补亏损。 疑点之二:部分股东存在被追缴所得税风险 东方精工及除中科岳麓外的其他股东存在被追缴历次转增资本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申报稿显示,2007年12月,东方机械将截至2007年11月30日的账面未分配利润3,300万元按原股东唐灼林先生、唐灼棉先生的出资比例转增注册资本,但公司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先生、唐灼棉先生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申报并缴纳本次转增资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2010年8月,东方机械以截至2010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12,595,603.44元(其中未分配利润34,916,787.09元,盈余公积9,182,976.35元)按1:0.9059 比例折合为10,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记入资本公积,除中科岳麓外的其他发起人股东未申 报并缴纳本次折股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尽管员工股东未缴纳历次转增资本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符合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分配给员工的股份红利,直接再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列为个人所得税计税所得额”的相关规定,但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因此,东方精工及除中科岳麓外的其他股东存在被追缴历次转增资本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疑点之三:净利润严重依赖税收政策优惠 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东方精工净利润的影响分别为287.82万元、377.59万元、618.10万元。 申报稿显示,东方精工于2008年12月29日取得了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2008年、2009年、2010年减按15%的所得税率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东方精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净利润的影响分别为287.82万元、377.59万元、618.10万元,分别占各年合并净利润的比例为10.94%、11.34%、14.53%。 如果不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标准,或国家调整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收优惠的幅度,公司所得税费用将增加,税后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此外,近年来国家出台了积极的财税和产业政策支持装备制造业的发展。积极的财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出台明显促进了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对于专业提供瓦楞纸箱多色印刷成套设备的东方精工而言,这些积极政策不仅为公司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带来了难得的机会,而且也为公司目前正在研发、试制和市场推广的新产品如宽幅高速自动智能型瓦楞纸板生产线、宽幅高速多色伺服驱动预印机、高速全自动粘箱机、固定式的瓦楞纸箱多色印刷成套设备等顶级产品的销售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为公司下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但是,如果国家停止执行关于增值税转型的相关政策,或降低产品的出口退税税率,或取消关于装备制造业的产业振兴政策,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将发生不利变化,从而对公司未来业务的开拓、经营业绩和净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的冲击。 疑点之四:主要产品结构单一 2008年、2009年、2010年,东方精工瓦楞纸箱多色印刷成套设备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58%、94.63%、95.60%。 申报稿显示,东方精工主要从事瓦楞纸箱多色印刷成套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2008年、2009年、2010年,公司销售瓦楞纸箱多色印刷成套设备实现的收入分别为18,532.76万元、19,506.72万元、26,006.9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58%、94.63%、95.60%。 东方精工称,随着宽幅高速自动智能型瓦楞纸板生产线、宽幅高速多色伺服驱动预印机、高速全自动粘箱机等顶级产品的研发、试制及产业化,公司瓦楞纸箱多色印刷成套设备的销售比重将逐步下降,产品结构将得到优化,但公司产品结构仍主要集中在瓦楞纸箱多色印刷成套设备等系列产品上。 这种相对集中的产品结构一方面反映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技术领先优势明显,但同时也降低了公司抵御市场的非系统风险的能力,如果瓦楞纸箱多色印刷成套设备的市场需求或价格发生较大幅度的下滑,将对东方精工的收入和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 此外,报告期内东方精工海外销收入分别为10,401.12万元、8,965.12万元、9,569.2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16%、43.59%、35.30%。东方精工称,虽然公司已积累了一定的国际市场经营经验,海外销售区域也比较分散,但是在拓展海外市场可能存在多项风险,包括当地政治经济局势是否稳定、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是否发生变化以及公司在海外业务的管理、售后服务上可能遇到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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