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煤监局对郑煤集团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进行专项监察 | |||
煤炭资讯网 | 2011-7-18 13:22:44安监动态 | ||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以及省政府有关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工作部署,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根据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专项监察的通知》的要求和工作安排,7月11日至13日,由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装备处高良处长带队的专项监察组一行6人,到郑煤集团进行了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专项监察,郑州监察分局监察二室的同志和分管领导陪同参加。 监察组分别听取了郑煤集团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文件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情况的汇报,按照《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和《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文件要求,重点围绕煤矿企业“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规划制定情况和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情况;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建设完善工作完成情况;试点矿井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完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监察。本次监察的矿井有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告成煤矿、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超化高岭煤矿。 针对整个专项监察情况,监察组组长高良处长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到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降低事故危害程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综合治理措施,是建设坚实的煤矿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国家总局和省政府对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总体要求,集团公司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组织机构,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完善规划和实施方案,煤矿要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及工作进度安排,落实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全面完成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三是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对确定的试点矿井,要按照省政府要求的期限建设完善。对非试点单位的煤矿,要在编制完成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总体规划方案的基础上,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督促矿井有序开展工作,并每季度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建设完善任务的,将依法、依规责令其停产整顿,暂扣其相关证照并在全省通报。 专项监察对煤矿企业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方面有很大促进。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将放在督察煤矿企业落实专项监察组提出建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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