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煤炭工业局公告 | |||
煤炭资讯网 | 2011-7-1 12:44:15安监动态 | ||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和省煤炭工业厅《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及市煤炭工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建设项目建设、施工单位领导带班下井工作的通知》(晋市煤局规字〔2011〕402号)有关要求,对各县(市)及市直已开工建设矿井及施工单位领导带班下井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核。现将已开工矿井符合带班下井资格的矿领导及施工单位(项目部)带班领导人员名单公告如下,同时对已开工建设矿井矿领导和施工单位(项目部)领导7月份带班计划进行公告,市煤炭工业局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特别是煤矿职工,对煤矿企业及施工单位(项目部)领导未严格执行带班下井的行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举报电话:2061323(白天) 2061030(夜间) 电子邮箱:jcsmtj@163.com 附:晋城市地方煤矿建设项目矿领导及施工方领导带班下井人员名单 已开工建设矿井矿领导和施工单位(项目部)领导7月份带班计划 晋城市煤炭工业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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