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林 杨代智 胡登杰:浅谈如何加强煤矿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思考 | |||
煤炭资讯网 | 2011-5-5 15:24:43论文、言论 | ||
近年来,国有企业在反腐败工作中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作为国有煤矿,还存在诸多因素,劳动力密集,人员流动性大,素质偏低,监察环节多,管理手段传统,管理制度滞后,有些工作缺乏防范腐败发生的具体措施,制度执行力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薄,防范意识不强;一些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完全解决;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方式等尚不够透明;某些工作的职责分工不够明确,配合、协调不够;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制度走过场;责任追究制度不到位等等。作为国有煤矿如何围绕反腐倡廉开展具体工作,教育广大干部勤政廉政,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健康、持续和稳步发展,结合近年来抓煤矿廉政建设工作的实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强化教育、机制、监督、用人四个方面入手,才能抓好企业廉政建设,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强化教育 由于国有煤矿人才成长环境以及流动性大的原因,党员干部缺乏系统的党风党纪和政策法规学习,党性观念不强,认识不足,有的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会影响企业的改革发展,有的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同时,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工作存在畏难情绪,信心不足,力度不够,导致纪检工作与新形势国有煤矿企业的发展不相适应。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充分认识学习、教育的紧迫性、必要性和重要性。(一)要加强认识。要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党员干部明确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向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使党员干部能够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与党组织保持一致,自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使他们保持清正廉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二)要加强教育。要教育党员干部做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维护党和职工利益出发,把党和职工群众的利益当成自己的最高利益。(三)要加强建设。要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严明纪律,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约束,真心诚意地把自己的工作、思想、行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中。(四)要加强修养。第四是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增强自己的党性修养,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和错误思想的侵蚀。(五)要加强领导干部教育。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突出出来狠抓不放,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进行党课教育,先进典型的正面教育,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尤其新任职的各级干部,必须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使之能够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住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在此基础上,还要改变教育方式,解决学习教育形式呆板,教育工作只停留在有计划、有记录、有笔记、有心得的肤浅、表面现象问题,要充分认识到思想教育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通过多种形式、长期不懈的教育,使党员干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得到影响。 二、强化机制 (一)要强化意识。要强化责任意识,要完善领导机制,把落实责任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使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不抓责任制就是失职,抓不好责任制就是不称职,增强落实责任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要完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机制,要象抓生产经营一样,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把责任内容细化分解到班子,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级经营管理者,使每位领导干部身上有责任,肩上有担子,层层有任务,人人有指标。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反腐败工作进行立项分解,实行分项负责制,严格考核和奖惩。(三)要完善权力制衡机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企业内部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进行合理分解和有效制约,防止权力过分集中,保证权力的授予和运行受到必要的控制,防止权力行使的失范甚至被滥用。(四)要完善查防结合机制。坚持防范与查处并举,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轻微违纪问题进行诫勉谈话,及时提醒和教育,针对一个时期党员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不廉洁问题进行必要的核实和恰当的处理,对那些严重违纪违法的人,对那些隐藏在国有企业内部侵吞国有资产、损害企业利益的人,则必须坚决查处,严惩不贷。 三、强化监督 在实际工作,煤矿企业存在内部监督不强,有些党员干部怕被报复、怕伤和气、怕招麻烦,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同时存在内部监督机构不完善,在经营管理、资金使用、干部选拔、安全生产等方面内部监督不到位,表现为主动监督少,被动监督多,没有注重事前防范、事中约束,导致个别领导、管理者工作随心所欲、违法乱纪,成为腐败分子。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廉政监督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一环。(一)要发挥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让党组织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开展党的活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二)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确保反腐败斗争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促进全党动手反腐败局面进一步形成,在实践工作中,一方面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善于从企业不稳定因素中发现和捕捉腐败问题的苗头,从中抓案件线索,抓工作切入点,抓问题突破口,通过处理问题理顺群众情绪,通过惩治腐败鼓舞群众信心;另一方面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信访网络信息多、反映快的优势,加强对腐败现象规律性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果断、处理问题恰当,将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和影响企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三)要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建立和完善党组工作规则,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减少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企业管理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四)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等群众监督作用。要坚持职代会审议企业“三重一大”制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企务公开制度,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研究讨论,而决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要重点深化企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实行“阳光工程”,避免暗箱操作。对涉及大宗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企业技术改造、职工收入分配等,该公开的都要公开,不能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真正使企业的管理与经营行为操作有规章、运作有规范。 四、强化用人 干部质量、作风的好坏,领导能力的强弱和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影响到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堡垒作用,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对党的高度信任,关系到国企能否在国家的正确轨道运行的关键。因此,要十分重视国有企业人才的选拔工作。(一)要拓宽选人渠道。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既要拓宽渠道,扩大视野,又要严格把关,力求把那些懂政治、懂经济、懂历史、懂科学技术和有能力、有水平、会管理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或分流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他们的才能和智慧。(二)要执行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对各级、各类及不同层次的干部进行有效的宏观管理和监督,要按照党的政策和干部标准,参与推荐、选拔、管理和监督干部,要注重群众的推荐、评议和监督,以便客观地、准确地反映干部的真实情况,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促进干部与时俱进、奋发工作、能上能下、能官能民,改变干部一定终身的做法。(三)要加强干部的管理监督。要通过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司法手段,对任何人和事,该奖的要重奖,该罚的要重罚,该降级(职)的要降,该撤职的要撤职,该处分的要处分,对少数贪官和腐败分子,则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惩不怠。同时,对那些政治可靠,思想作风过硬,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应该提拔重用;那些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政绩突出,又能团结广大干部群众一道坚持党的方针、路线,要从政治上、经济上给予鼓励和奖励。对那些心术不正、综合素质低劣、思想平庸、业绩平平,而且群众意见很大的;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领导的;不坚持党性原则,胡作非为的;自私狭隘、胸无大志,拉山头、搞宗派、任人唯亲,惟我独尊、以我为王,无视党纪国法、胆大妄为的贪官和腐败分子,要采取不同的办法、措施和手段进行处置。(四)坚持公示制度。任何干部的选拔要实行公示制度,选拔过程中要公开、公平、公正,在客观的条件下实行上级考察提名,竞争演讲,民主评议,组织考察结合的选拔方法。使企业领导的选拔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作者单位:四川筠连县鲁班山北矿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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