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对登封市地方煤矿开展井下重要安标设备专项监察 | |||
煤炭资讯网 | 2011-5-26 11:14:16安监动态 | ||
为进一步推动煤矿企业逐步淘汰落后设备,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统一部署,根据《关于开展煤矿井下部分重要安标设备专项检查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 〔 2011 〕 45 号 )要求, 5 月 20 日,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标设备专项监察组在高良处长的带领下,对登封市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小河煤矿进行了专项监察。郑州监察分局副处级监察专员姜德硕带领监察一室的同志配合参加。 本次监察主要是对国家总局颁布的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现场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发布的《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安监总煤装〔2011〕17号)中列出的淘汰设备、工艺在当前的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监察组在听取了煤矿企业自查情况工作汇报后,立即按照预定的工作方案分成两组,一组查阅矿井的相关资料并负责对矿井地面重要安标设备进行检查;一组深入井下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依法下达了执法文书,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了行政处罚。对有些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责令煤矿企业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完毕。同时要求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认真加强管理,监督小河煤矿按期将问题整改完毕。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装备处高良处长在检查情况通报会上强调,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资源整合主体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检查组查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在对所属煤矿开展自查中认真查找问题。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计划,按照“五定”原则认真落实,整改到位。自查工作要认真,不能走过场,并如实填写各类表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汇总上报。各企业还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发布的《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有关规定,制定出详细的整改方案,加快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升级换代,通过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使用,不断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 图一省局科技装备处高良处长在检查情况通报会上讲话 图二监察组在副井绞车房检查提升设备 图三监察组在调度室检查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图四监察组部分人员入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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