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 佳 1985年,上海东方电视台《法律与道德》栏目创办,标志着我国电视法治节目的诞生。2004年底,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开播,意味着法治节目得到了高层的认可。二十多年来,法治类电视节目不仅发展快,也深得受众的喜爱。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有11家电视台开办了专业化的法治频道,法治栏目已超过200个。如何提高法治节目的质量和收视率是摆在电视人面前的一个新课题。笔者认为,做好电视法治节目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定位要准确 节目定位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节目的生命力。如何搞好法治节目定位?笔者认为: 一要突出节目形态特点。例如,北京电视台的《法治进行时》栏目,开播十几年来,追求的目标还是1999年开办之初的想法,用屏幕上的法治故事,擦亮社会的眼睛,为老百姓做点实事儿。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栏目定位是“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守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重庆电视台的《拍案说法》栏目的定位是“拍真实案例,说民生法理”。不同电视台的法治节目,有不同的定位方式和生存之道,如潍坊电视台的《说法时间》栏目,就是围绕不同的受众,力求突出本土化特色。2008年1月初该栏目开播,其栏目定位为“以法律为准绳,用法律做支撑,讲一段法治故事,讨一个公道公平。”当年,该栏目就获得“全国十佳法治栏目”的荣誉。 二要适合地域特点。不同的地域,受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社会治安状况等差异的影响,必须有针对性地定位当地的法治栏目,才能有生命力。据资料显示,北京电视台的《法治进行时》,截至2010年4月14日已播出3475期节目,报道了18000多条法治新闻事件。10年来,北京警方通过该栏目发出的通缉令,已有97%的犯罪嫌疑人或自首,或被观众举报出来。 三要适应受众口味。要考虑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人群的喜好,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确定栏目的定位。例如潍坊电视台的《说法时间》栏目,其宗旨和特点是:从法律视角观察社会,以法律观点评价是非,以生动案例警示人生。开播3年多来,该栏目正是因为抓住了当地受众的收视口味,着力打造本土化品牌栏目,才得以健康稳步发展。 策划要超前 电视节目策划应以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观众,掌握受众的心理吸引观众,不断创新赢得观众,打造品牌以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目的。 首先要把握好节目采编的时机,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一是要做好新法律新法规出台前的策划,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法治宣传。比如,2008年9月18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出台之时,潍坊电视台《说法时间》栏目记者及时对该条例进行了深刻的解读,积极围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和停止以及劳动者应享受的权利和义务,制作了7期特别节目,用典型的案例说话,用以案释法的形式,让新法的出台深入人心。二是提前做好与法治节目相关的活动日的节目策划。比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普法宣传日等重要法治宣传日,栏目记者应该根据不同的宣传主题进行当天节目的策划,从节目的内容、形式、效果等方面进行科学的编排。例如,潍坊电视台《说法时间》栏目在每年的3·15当天,记者都会与当地工商部门一起在人群聚集区建立“一号服务台”,实地解决消费者当日的投诉。该栏目开播至今,“一号服务台”已成栏目的重要节目品牌之一。三是对本地区的刑事大案、要案要及时跟进。如惊动全国的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杀人案”、北京影视演员“吴若甫被绑架案”、歌星“臧天朔涉嫌聚众斗殴案”等,都是瞅准了百姓关注和热议之事,及时地进行了连续跟踪报道。四是对本地区有影响力的热点民事、行政纠纷等案件第一时间进行报道。比如说催讨农民工工资的纠纷问题,建筑房屋质量和购房合同纠纷问题,交通事故赔偿以及医患纠纷等等。五是要根据季节变化特点,配合相关部门搞好检查、监督和曝光。记者要有敏锐的社会洞察力以及灵敏的嗅觉,特别对一些重要节日前容易出现的黑市场、隐藏在边缘地带的黑网吧等,要配合好相关部门给予重力度的打击曝光,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 其次要畅通信息渠道,主动寻找信息来源,从中遴选好的素材。掌握信息是搞好节目策划的重要基础。法治节目的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渠道获得:一是公检法司的宣传部门提供的有价值的新闻线索,如公安机关办理的有特点的刑事、治安等案件,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的有关刑事、民事、行政等类型的典型案件。二是工商、房管、劳动仲裁等部门提供的非诉讼案件。三是其它媒体的法治报道,如报纸、网络登载发布的官方消息和公告。四是本台及观众通过信息平台和热线电话提供的线索。五是基层信息员提供的有关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民间调解等处理的非诉讼事件。据统计,2010年潍坊电视台《说法时间》采制的法治节目,司法机关提供的线索占70%,来自各信息平台的线索占10%,来自相关媒体和其它渠道的线索占10%,另外10%是自办的特别节目。 第三要有创新意识。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一个好的策划,是节目成功的一半。目前,电视节目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节目策划的竞争,因此,增强创新意识对节目策划至关重要。笔者认为,要培养乐于学习、精通法律、善于调研、开拓创新的策划人才。要着力在提高策划人才能力素质上下工夫:一是要提高学习能力,策划人员要善于动脑、勤于用脑。二是要提高创新思维能力,就是有想象、联想意识,有超常的想象力。三是要提高搜集整理的能力,善于捕捉信息,搜集运用资料,会研究、会分析判断、会提炼运用。四是提高激发创意能力,要求策划者应具有创作潜能,注重锻炼和培养发散式、逆向性、超前性的思维品质。只有坚持不断创新,才能使法治节目长盛不衰。 制作要精细 常言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要使法治节目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就必须在严谨、周密、完善上下工夫。法治节目既要有新闻的真实性,又要具备艺术性。要达到两者的完美结合,就离不开现场感、故事化。笔者认为,制作法治节目应抓住以下关键点: 一是采访时要突出现场感。现场感是记者在采访新闻事件和拍摄过程中最直接的主观感受,也是最能反映现场氛围的可视性元素,利用生动的镜头画面传达给受众,使节目直观易懂。记者应利用好新闻与110联动的信息平台,力争与一线民警在第一时间到达案发现场,掌握特定环境中的现场气氛、事件经过、当事人状态、矛盾纠葛等细节,并予以客观真实完整的展现。通过记者在现场的所见所闻,使观众感同身受。由于现场的真实性、动态性、可视性等特点明显,现场感强的节目最容易吸引观众的注意,这也是法治节目打造品牌的重要因素。 二是撰稿时要凸显故事性。所谓法治专题故事化,是指“采用对话、描写和场景设置等,细致入微地展现事件中的情节和细节,凸显事件中隐含的能够让人产生兴奋感,富有戏剧性的故事”。法治节目的制作,重要的是增强节目编排的趣味性、可视性,使节目力求达到故事化。要把节目做得有看点、有趣味,还应在故事中体现出深层次的人文关怀,紧紧抓住观众的注意力,深深打动观众的心。如潍坊电视台“说法时间”栏目,2009年12月制作播出的《妈妈的无奈》这期节目,就突出反映了一位姓黄的母亲,在对其子王某(未成年人)实在无法管教的情况下,到当地派出所请求民警把王某抓起来,黄某既不是大义灭亲,也不是英雄之举,是因为自己实在没有办法,才做出了如此举动,目的是怕王某越陷越深成年后被重判,在黄某的举报下,民警一举将王某抓获。记者把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做成了感人肺腑的法治故事,达到了教育人、警示人的目的。 三是设悬念要扣人心弦。古语云:“看戏看轴,听书听扣。”“扣”就是说书的人“卖关子”,说到紧要处,将响板一拍,丢下一句“刀声起处人头落地,不知死者是谁,且听下回分解”,便戛然而止,留下悬念,逼得人非弄个水落石出不可。这种技巧就是我们制作法治节目所说的制造悬念。好的悬念设置,能使节目的表述跌宕起伏,增强节目的故事性。设置悬念应根据栏目的时间长短和事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笔者认为,一般情况下,一期15分钟的法治节目,平均5分钟左右设置一个悬念就比较合适。首先要设置一个总悬念。总悬念在节目开始就要提出,并要随着矛盾冲突的上升不断加强,直到事件发展高潮得以释疑。总悬念往往是节目的主要情绪支柱,最能吸引观众,也是节目的重要看点,其设置应符合现实生活发展规律及人物性格命运。其次要设置两个小悬念,并在节目中穿插进行,作为事件的副线或者次要方面不断展现,以加强观众的期待心理,小悬念的设置应符合观众的收视心理,张弛有度。只有这样,才能使整个节目全篇贯通,看起来精彩,也能较好地消除观众的收视疲劳。 四是加入导视要恰如其分。导视是节目内容的外在简化表述和最直观的个性化表达,在节目编制中,只有把导视处理得非常得体,才能达到预期的节目效果。一般情况下,要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和节目的内容,加上需要的导视。通常情况下,15分钟左右的节目加3个导视比较合适,一般为10秒到20秒,运用在节目各个小的段落之间,通过具有视觉冲击力的画面解说以及音效的巧妙组合,配上提示内容信息的字幕,预告下一部分节目的内容。这样就能起到吸引受众、宣传节目、推进内容、设置悬念的作用。导视的高密度使用,对法治节目的精品包装能够起到宣传自身的良好效果,也能形成法治节目较强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冲击力。巧用导视对提升节目质量、增加节目收视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者单位:潍坊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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