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煤监局要求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反腐倡廉工作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2-26 13:18:56安监动态 | ||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近日,辽宁煤监局纪检组以“辽煤安党纪发[2011]15号”文下发通知,就做好“两节”期间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全局各级党政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廉政准则》、国家总局“九条纪律”和省局“十不准”,不断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做到不该要的不要、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做的不做、不该吃的不吃。 2.要把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全局开展深化执政为民教育规范安全执法行为整治突出问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严格规范节日期间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廉洁从政行为。 3. 为做好“两节”期间的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做到“六个严禁”:一是严禁单位用公款相互送礼、相互宴请或组织旅游及高消费娱乐活动;二是严禁组织和个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土特产品;三是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目向领导干部赠送钱财;四是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与实物;五是严禁公车私用;六是严禁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4.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根据工作职责和分工对做好“两节”期间反腐倡廉工作要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5.纪检组监察室要做好相应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将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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