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煤监局督促完善全市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2-24 17:13:43安监动态 | ||
近日,重庆煤监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加快工作进展速度,务必在2012年全面完成“六大系统”建设任务。 一是进一步落实“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是“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责任主体,矿长(业主)是“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健全责任制和相应工作机制,确保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及时到位。 二是加强已建成系统的动态维护管理。对已建成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紧急避险系统的矿井,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不符合要求设施、设备或部件及时进行维修、更换。要根据矿井生产安全条件的变化和井下采掘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不断完善和优化各大系统,保证系统始终处于正常的安全可靠状态,切实发挥“六大系统”的安全预警和应急避险作用。 三是加强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完善的工期管理。要求未建设完善紧急避险系统的矿井在2012年第一季度内完成系统的规划设计和评审工作,2012年第三季度内完成系统成套设施设备的安装和对职工的培训、演练工作。各煤矿企业要倒排工期,科学组织施工,确保如期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任务。 四是加强“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监管监察。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办事处)要把“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纳入监管监察执法计划,并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进展缓慢的煤矿,要重点帮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矿井,要启动约谈机制,及时帮助查找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督促其加快“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进度。 五是严肃考核奖惩。对“六大系统”建设完善验收合格的区县(自治县)和市能投集团所属矿业公司,市局将予以表彰;对验收不合格的区县和市能投集团所属矿业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同时纳入市政府年终安全目标考核扣分;对验收不合格的矿井,依法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并依法责令停产整治,限期完成建设完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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