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川安委〔2011〕2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 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基本稳定,主要指标继续保持稳中有降,但进入四季度以来,我省一些地方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当前正值岁末年初,冰雪雨雾天气多,加之元旦、春节将至,客流、车流、物流将进一步增加,容易诱发交通事故;枯水期电煤供需矛盾突出,倒风季节极易发生煤矿瓦斯事故;风干物燥火灾易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任务也十分艰巨。为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实现,同时为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省政府决定从
2011年
12月
20日
至
2012年
3月
31日
,在全省范围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以下简称“百安活动”,活动方案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十分重大。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尤其是各企业,一定要深刻反思和认真汲取事故惨痛教训,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畏难心理,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攻坚克难,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严格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降低事故总量。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百安活动”的各项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好“百安活动”。省政府成立省“百安活动”领导小组(附件2),各级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百安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百安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企事业单位全面抓。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制定周密具体的实施方案,把活动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区)、乡镇(街道),落实到企业直至企业的车间、班组,逐级抓好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将“百安活动”扎实推向深入。 三、强化监督,确保“百安活动”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采用简报、专栏、网络、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加强“百安活动”的信息报送,选树典型,推广经验,曝光劣迹,警示落后,务必使活动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强化舆论监督。要紧紧围绕“百安活动”的主题、目标和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和工作重点,适时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监督检查要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要采取综合督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上级督查与下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执法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活动期间,省政府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全省人民渡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元旦和春节,确保全国、全省“两会”的顺利召开。 附件: 1.全省“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 2.四川省“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全省“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指示精神,突出事故预防,强化安全监管,落实主体责任,狠抓综合治理,严打非法违法,确保今冬明春特别是“两节”、“两会”重要时段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实现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活动主题 突出重点落实责任防范事故确保平安 三、活动目标 一是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营造浓厚安全氛围;二是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三是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四是坚决把事故总量降下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四、总体要求 (一)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切实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巩固道路及水上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民爆器材、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强化对省重点监控县(市、区)和重点企业的监管。 (三)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生产技术管理,严格过程监管监控,强化现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四)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1〕20号)要求,强化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采取坚决措施,严格安全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五、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2011年
12月
20日
-
2011年12月31日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电台、杂志等多种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开展宣传教育“五进”活动,让“百安活动”深入到企业、社区、农村、学校、家庭,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不断强化企业生产一线岗位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素质,形成覆盖全省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培育安全文化。 第二阶段(实施整改):
2012年
1月
1日
-
2012年3月20日
。各级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监管职责,并与企业自查相结合,适时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对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和典型及时予以总结和宣传报道,对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强化警示教育,确保“百安活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
2012年
3月
21日
-
2012年3月31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
2012年4月7日前
向省政府“百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材料(包括部署开展“百安活动”的工作情况,先进典型经验、活动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建议),由省政府“百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政府。 六、活动主要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一是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一岗双责”,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责任考核奖惩,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重特大事故考核权重,从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活动期间,坚持重特大安全事故述职制度。二是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约谈、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现场分析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作业现场带班等制度,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强化企业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凡活动期间发生2起1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要警示通报;凡发生3起1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发生1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约谈和述职,严格责任追究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安全监管局、监察厅、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巩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成果,继续保持“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突出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猖獗的重点地区,加强部门联动,深入开展联合执法,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强化县、乡政府“打非”工作责任,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的地区,严格责任追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严惩非法违法经营建设企业,切实做到“四个一律”,推进“打非”工作向纵深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 (三)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公告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并集中对全省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按照省政府安委会规定时限整改完毕而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整治,认真按照隐患治理“五落实”原则进行治理。对限于客观条件一时难以治理的,落实监控责任,提出治理计划,落实治理步骤和具体时限。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评价制度,督促企业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推动重大隐患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落实到位。总结隐患排查治理成功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责任考核,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 (四)做好停工复产的安全监管。 督促企业周密安排停产(停工)检修工作,研究制定检修整改方案,明确检修项目、检修时间、检修人员、项目责任人和安全措施等,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工作,加大停产(停工)期间的督查巡查力度。严格复产(复工)验收程序和标准,制定复产(复工)验收工作方案,特别是矿山企业复产复工前要认真制订、完善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恢复供电、通风及瓦斯排放、巷道维护和排水安全措施。凡相关证照不合法、不齐全和无效,安全责任不落实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 (五)继续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以“安康杯”竞赛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以职工群众自我教育为主、全员参与的“十个一”活动(读一本安全生产知识的书、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一起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写一条安全生产体会、做一件预防事故的实事、看一场安全生产录像或电影、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忆一次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签名活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深入开展查隐患、反“三违”、提建议活动,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使用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省总工会、团省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其他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 (六)加强应急防范和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针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强降温天气,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关注、会商和提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把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落到实处;针对今冬明春天气多变、气温起伏大的特点,认真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特别是重点时段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七)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煤矿: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全国和我省煤矿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点加强倒风季节“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活动期间,在全省范围继续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对煤矿企业存在超通风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和瓦斯超限作业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稳定、不可靠的;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抽采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超层越界开采的;建设矿井边建设边生产的等,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加大对煤矿春节期间停产检修和春节后煤矿节后复产复工的监管监察力度,复产验收要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坚决不予复产复工。 责任单位:省安全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公安厅、监察厅、省必威手机登陆在线网页 局。 非煤矿山:抓好对露天矿山开采方式检查,加大对一面坡、一面墙、掏根挖底露天采石场的整治关闭力度;督促地下矿山完善通风系统,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严防井下特别是节后复产中毒窒息事故发生;切实抓好尾矿库下游有居民、重要工业设施的隐患治理;加强油气田开采安全管理,组织开展以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防管道泄漏爆炸等内容的专项检查。督促冶金企业抓好煤气安全管理,强化防煤气泄漏、爆炸和中毒窒息的应急处置措施。 责任单位:省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厅。 道路交通:强化冬季运输安全管理,加强路面行车秩序管控,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人员职责。加强客运车辆运行监管,严格客车趟次签单,加强GPS平台监控,抓好客运车辆分段限速试点工作,做好驾驶员行为规范教育,继续开展驾驶员安全承诺活动,提前做好防冰雪、防大雾、防自然灾害的行车安全准备工作。加强春运和恶劣天气交通事故预防,结合今冬明春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加强事故预警和分析研判,加大对元旦、春节、周末和“两会”期间安全出行提示性宣传,有针对性调整警力安排和工作部署,督促运输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和GPS监控平台24小时值守监控制度,以防范“三超一疲劳”为突破口,集中对营运驾驶人、客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清理。针对农民工返乡回程、农村红白喜事等重点时段、路段,严查客车超员、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严禁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含)山区公路的规定。春运期间,加大测速监控力度,增加高速公路路面巡逻频次,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加强安全保通措施,认真对过往客运车辆进行仔细检查,凡发现违章经营、有安全隐患的客运车辆,必须立即进行纠正,未经纠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客运车辆不得放行,确保高速公路车辆通行安全。针对冰雪路面,切实加强冬季国、省道及旅游交通干线路面防滑工作;检查各级公告挂牌公路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检查事故多发路段、急弯、险路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情况,及时清除妨碍行车安全的路面障碍物,确保和规范施工路段安置醒目的行车指引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牵头责任单位:公安厅、交通运输厅; 其他责任单位:教育厅、农业厅、省气象局。 水上交通:进一步继续深入贯彻《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落实县、乡政府水上交通安全规范化管理责任,强化市(州)政府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推进公益性渡口建设。巩固开展“防碰撞、防泄漏”、砂石船、自用船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救生衣行动”常态化管理。加强客(渡)船舶签单管理,强化枯水雾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超员超载、争抢航道、冒雾冒险航行等行为。对各在建重点水运建设项目,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水利厅。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严厉打击液氯、液氨、剧毒物品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以反“三违”、烟花爆竹“三超一改”、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企业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订和落实情况,尤其是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特殊作业制度、开停车制度、变更管理制度,以及冬季防火、防冻、防中毒措施的制订和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省安全监管局、公安厅、交通运输厅。 消防及公共安全:成立省消防安全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市(州)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各类节庆活动的审批把关,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报情况,明确提出消防工作意见。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车站、医院、养老院及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大型物资仓库,交通、电力、邮政、通信枢纽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要害部位,开展“拉网式”大检查,重点整治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无证上岗,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在公共娱乐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营业期间动火施工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灯会、庙会、焰火晚会等大型活动现场的排查整治力度,制定专门的消防保卫方案,派驻充足执勤力量,现场严防死守。 牵头责任单位:公安厅; 其他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林业厅、省旅游局。 旅游:成立各级“百安活动”领导小组,把旅游交通运输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冰雪旅游安全和以森林为主要资源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以及其它容易导致重特大火灾、尤其是元旦、春节期间节庆游乐活动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作为涉旅安全重大隐患组织进行认真排查整治。对安全不达标、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安全上存在重大隐患,特别是对发生重特大涉旅安全责任事故的旅游企事业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造成重大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坚决采取限期整改、停业、吊销经营许可等措施,实行顶格处理;对具体责任人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加强对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的监管,严格旅游客运趟次合同的签定和旅游客车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对旅行社合理安排旅游团队运行计划和租用旅游车辆的专项执法检查。 牵头责任单位:省旅游局、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卫生厅; 其他责任单位: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特种设备:重点对风景名胜区的客运索道,游乐园场的大型游乐设施,人员密集场的锅炉、电梯等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抓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地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对自有产权的在用起重机械逐台建立安全技术档案,掌握设备的安全状况(包括使用登记情况、检验情况、人员持证情况等),对符合使用登记条件的在用起重机械办理使用登记证。督促建设单位重点落实“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建设单位选用的起重机械是具有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制造并经监督检验合格;购买的起重机械随机技术资料应当齐全,并对资料进行核对;选用的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许可资格。加强铁路、水电施工和电厂(电站)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检查力度。 责任单位:省质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安全监管局、成都铁路局、四川电监办。 建筑及城市公用设施: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大创标化工地力度,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交流经验,增强企业安全文明化施工意识。结合冬季施工和元旦、春节“大假”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尤其是冬季建筑施工消防工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大企业及个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个人从业资格证书进行暂扣或吊销等严肃处理。全面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施工现场的开工条件检查,强化对重大危险点源的管理,并定期召开工作会、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监理从业人员、操作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全面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电监办、公安厅。 铁路及民用航空:制定周密完善的春运组织方案,合理调配运力;认真开展铁路安保区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铁路行车设备的整修,强化路外安全宣传和管理;做好站车防火防爆工作,严格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三品”查堵;加大高铁区段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力度,加强高铁在建工程的检查,提高高铁管理水平。高度重视冰、雪、霜、低云、低能见、大风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落实冬季安全运行要求;加强飞行器、机场防(除)冰保障和应急救援工作,继续强化空防安全措施,加强对候机楼等公共区域的巡查;加强对安检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大对违法携带和运输危险品的检查力度,严防货物隐载。 牵头责任单位:成都铁路局、民航四川监管局。 其他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监察厅、省安全监管局。 民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各民爆企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各级责任,签定安全责任书;针对冬季和元旦、春节的特点,积极做好消防安全和节假日停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完成整改;加强节假日的值班、带班制度及信息的报送工作。加大对企业的巡查力度,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民爆物品运输的安全监管,严防“四超”和“三违”。 责任单位:省国防科工办。
附件2: 四川省“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捷副省长,省政府安委会主任 副组长:蔡竞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安委会副主任 林书成省政府安委会副主任、省政府安办主任 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局长 王光辉省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公安厅副厅长 成员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公安厅、监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卫生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省国防科工办、省旅游局、省气象局、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四川电监办、省总工会、团省委、成都铁路局、省政府应急办、省必威手机登陆在线网页 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安全监管局,林书成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