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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体锋:口 水(随笔五篇)

煤炭资讯网 2011-10-6 8:52:49散文荟萃

口 水

“口水”,有几种人有。首先是小孩子,特别是快长牙的三岁左右的幼儿,你这边擦掉,那边嘴角又流出来,一般这种流口水的类型是不让人讨厌的,因为,我们每个人几乎都有这样的经历的。

还有就是一种得了痴呆或者是脑血栓的病人,一个健康的人一得了这种病,算是给剥夺了说话的权利了,整天痴呆的望着一处,想说话,也只有依依呀呀了!因为现代的社会生活节奏是很快的,鉴于生计的问题,孩子都出门了,还好有老伴伴着,可以聆听你的依依呀呀,这样的生活也不算寂寞,至少,在一个听众。现在写诗歌的人是很多的,要是还不如这位老人的话,就不能不说不是一种很悲哀的事情了。

人有时候是很卑微的,不管你曾经多么的辉煌,一旦和口水有了关系,那么,你的人生就会骤然改变。

以下我说的这种“口水”,就不是简单的“口水”了,不过还是和“口水”有些关联的。随着近些年网络和多媒体日新月异的发展,面对某个焦点事件和焦点人物,就会出现口水大战;所谓口水大战,自然不是一个人的战争,很多多人对一件事情张牙舞爪产生的语言谈资局面,这在历史上,在旧社会是很少有的,因为那个时候,人们的生活比较闭塞,加上生活不是很富裕的中国,很少有认识字,很多的新闻事件都给少数人传播着,自然就不会出现现在的这种口水大战的效果了。

一则广告,一个模特、一部电影、一则隐私、一篇论文、一个婚礼、一场官司等等,都可能会成为口水的源头。不过,引起口水战还是要有一个前因的,那就是有些另类,有些稀奇,有些截然不同,有些叛逆,或者是有些高调。

口水生存的地方,在网络上是最盛行的,因为这里是个语言泛滥成灾的地方,你不必署上自己的名字,任意的搞一个名字符号,就可以在网上喷云吐雾了。什么良知,什么道德,什么面子和尊严,统统见鬼去吧!脸红脖子粗,眼睛猩红的,唾沫儿星子飞溅而来,席卷之势是人们很难抵挡的,因为,后面会有很多的人在下面跟帖了。

这个社会,是个炮制新闻的社会,社么样子的新闻都能熬制出来,在网络上,也没有法律说你说了一些偏激的话,会坐牢的;于是很多人便胆子大起来。你可以谴责一个你原本就不熟悉的人,也可以说你不熟悉的人和你是一起上大学的,因为你有一手的材料,于是乎,这样的结果就会有很多不明真相的人有些相信的,于是群而围攻之,群而笑骂之,群而攻击之,走后还要恋恋不舍的吐口口水,这样才算解气,才算酒醒。

口水,这个字眼原本就是有些贬义的,你想啊,一个人到处喷口水,那口水诗携带一定的病菌的,要是这个社会都想闹非典那会为了防止口水而日日夜夜带着口罩的话,人,做人也有些麻烦的。那么,怎么办,索性自己也来喷口水了,这算是什么呢?算是以毒攻毒吗?这种变异的心态,自然给社会制造出了很多传播口水的人。不都不敢想啊,一个中国,十三亿人口,算是浩浩荡荡泱泱人海了,倘若一人一口水的话,那就是一条河,一条江了?你有多少的面积呢,还不是一下把你给淹了。

口水一旦形成了气候,就会让人防不胜防,即便你力大无比也是无力的,因为口水是从四面八方而来的,你可以防止一头,而另一头就会如“流水弹”狂轰乱炸起来,直到把你打的名声扫地,直到把你泼的体无全肤,直到你成了一个“脱了凤凰不如鸡”,你唱歌,我砸你场子;你开酒楼,我摔你盘子;你演绎音乐,我吹口哨骚扰你;你开博客,我不署名攻击你;你有了钱,我写信恐吓你,呵呵!这些社会,给口水动荡着!这个口水,把社会给浮动着!

是啊!社会史浮躁了,最重要的浮躁的是人性!当一个人可以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时候,那这个人性的走向是不健康的,主动是没有出路,主动要在社会的泥沙下给无情的埋葬。

但是,这样的人,不要什么正义和天良,在文化范畴里,口水之战是最常见的,因为和文字有关的缘故吧!一般人出名的,就会有人关注,有人叫好,但是还有另一种人,就是心存嫉妒!人的嫉妒是很可怕的,可怕的不是简单的嫉妒,而是人的心魔;你想,人一旦成魔,那就意味着人性的伤失,他们会做出一些人们看不透的动作,说些自己创造的冠冕堂皇的魔咒,伸长着脖子,吐着长舌,喷着口水寻找自己的粉丝群,其目的不言自明,无怪乎就是造出一个口水战来!这个目的一旦形成,不知道何人又要遭殃了!

面对口水战的时候,我建议这些无辜的人最好是沉默的好!一旦你还击的话,你就正中了那些人的魔咒,你说的越多,他们折腾的就越厉害,甚至会杜撰出一些更让人“提神”的花样儿来。因为你是名人,很多人聚焦的,更多的都是你的追捧者。那些人那口水的病菌开始向整个可以传播的角落里散步。可怕的不是还不是这些,是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中了那些人的魔语,也加入了口水之战的行列,这样,你就真的无可救药了。不过,就如我刚才说的,面对挑起口水之战的黑手们,一旦你不说话,长期的保持沉默,那些人就真的无机可乘了!因为,口水喷尽了,难免会口渴,于是,时间久了,也就闭上了那张乌鸦嘴!你的沉默,有时候是最好的正名!


话“英雄”

“英雄”。提起这个词,感觉就“给力”。古人说:乱世出英雄,其实说的未免太笼统,意思是,当社会出现了邪恶,那么,“英雄”,便成了正义的化身。中国上下五千年,每一次社会的进步,每一次改朝换代,自然就会出现一些“|惊天地、泣鬼神”式的英雄人物,这些人物,让国人记住它,一想到并能令人鼓舞、让人热血沸腾起来,并将其视为自己效仿的楷模,一个个鲜红的人物,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

看过水浒传,里面都一百零八将,个个身世不同,身患绝技,但是,在没有成为英雄之前,其实他们都是很平凡的;这就说明,英雄,有时候是一种社会的召唤,;当一种社会的压力逼迫人几乎窒息的时候,于是才有了觉醒,有了有了反抗,有了怒吼,在这种前提下,人的行为发挥到了一种极限,人的潜能得到了淋漓尽致的挖潜,这是一种神奇的力量,这种力量来源于一种信念,我们党叫做信仰。

水浒传,小时候看过这本书,当时看的很带劲儿,到后来未免让人很失落。很多的英雄,在金戈铁马,一路厮杀,枪林弹雨,所向无前的时候,就开始了一种悲壮的人生。我们可以想象得到,那一座座的古战场上悲惨的情景:流淌的血河,横七竖八的尸体,染血的战斗,燃烧的战火,袅袅的狼烟,以为战士,眼睛圆睁,破旧零碎的战袍在风中摇摆,手里还握着自己的战刀,战马的嘶鸣,让荒野变得如此苍凉。看到这些,我们是什么心境呢?是遗憾,是悲伤,是愤怒?有时想想,这个社会假如没有战争,只有和平,没有邪恶,只有正义,一个和睦相处的地球村,那么,这个世界是不是会变的很安宁。

有些问题,真的是很矛盾的。社会出现了污浊,就需要英雄的洗涤,但每次的洗涤总会付出代价,我们在呼唤英雄的同时,也多了一份忧患的担忧。英雄,在用自己生命的赌注,换回的是正义,是朗朗乾坤,是光明盛世,是人民的安居乐业,如果这样讲,英雄生命是有价值的,因此,英雄,是不能消亡的。

中国,是个对英雄膜拜的国度,小孩子一懂事,就受这种英雄式文化的熏陶了。我小学课本上就知道了黄继光、刘胡兰、董存瑞、方志敏、江姐等英雄人物,被他(她)们面对酷刑、面对死神、面对诱惑、面对铡刀、面对烈火能保持一种“生相寄、死如归”的坦然,这是多么伟大的精神,不是战争,他们或许在上学、在教书、在种田,就应征二零我上面说的,英雄的气概,源自于一种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忠贞不渝的信仰,这种信仰,是刻在骨子里的,流淌在血液里的,贯通于神经的每个细胞里。人,一旦有了这种信仰,即便不会成为什么盖世英雄,也能成就一番事业的了。

如今,社会太平了,人们生活安逸,自然少了一些英雄,于是乎:面对别人的困难,可以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家瓦上霜;面对歹徒,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面对需要帮助的场景,有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世哲理”,猫少了,耗子就猖狂了;猎人少了,豺狼就逍遥了;英雄少了,坏人就开始细菌一样的繁殖起来。

当今现实生活中,譬如有人让座位给人,有人说是假清高;遇见歹徒有人首当其冲,舍弃自我行侠仗义,有人说是充大头,到头来,死了十英雄,活着是残疾,谁会管?这个社会变的有时候有些麻木不仁了,在火车站,假如你说:来吧!我帮你拿东西,那人会说,我不认识你!然后躲着快速走开!你再说帮的话,那接下来,他就会报警了。不是英雄没有,是假英雄让人多了份警惕,简直有些讽刺性了。

还有些英雄,是没有成就的机会,尽管一身武艺,却只能是怀才不遇。据说:在广州的街头,一个男子,将一女子打得头破血流,然后抓住头发企图将其摔到地上,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英雄,出现了!!!只见一年轻男子以迅速不及掩耳之势将那名男子制服,身边的好心人很快的拨打110,警察来了,那女子捂着满是血丝的嘴,对着那名侠客满是污言秽语,说什么我们小两口的事情,你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搞的那侠客哭笑不得,警察听了,也开着警车撤了。

几个文友曾在一起闲聊,也说起英雄的话题,说中国的英雄式,死了以后才能成为英雄。比如:黄继光、董存瑞、刘胡兰、江姐、方志敏、焦裕禄、孔繁森、任长霞等等,说到这里,不能不悲哀了!英雄,这个词语感觉有些沉重了。

英雄,不是好当的,需要凡人不能牺牲之牺牲,需做凡人不能做之事,在一个人做英雄的时候,其实,都是自发的一种行为,是一种人本能的一种冲动;在自己行使某件事的时候,没有想做英雄这个概念,这种人是常有的,在当下社会,有些人,给媒体意外的采集到了,于是有了掌声、有了鲜花、有了名声,有了英雄这个金光深深的两个大字。不过英雄在人的眼睛里也是不一样的。我曾经在私下问过一些女子,愿不愿做英雄的妻子答案有两种,其一:愿意,和英雄在一起,有一种安全感!其二:这种人,短命,不能托付终生!想来,各自有各自的道理吧1我不感把任何一方的想法不负责任的去恣意抹杀,人,都是不尽一样的。

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是没有邪恶的,我不愿意,真的不愿意看到英雄流血;如果,这个世界,还有邪恶,那么,我们都当一回英雄又何如?阳光满地的长街,耗资,是经不起喊打的,你说呢?


“婚 姻”

说起“爱”字,大家都不会陌生,古今中外的文人将这个字诠释成了一个万花筒,我几乎找不到了可以再论述的空间。

大家伙儿都知道一首很好听的歌曲《涛声依旧》的演唱者是谁吧!------对!我们曾经的青春偶像毛宁。一名青春四溢的小伙子,一个很有发展潜力的内陆歌手,可是最后呢,却一如昙花一现、一如流星急逝,现在很少再有人提及这个蓝蓝的夜、蓝蓝的梦里的情歌王子。原因是什么呢?------是和同性恋这些绯闻联系在了一起,美好的形象在大众的眼里得到了极度的破坏。这说明一个什么现象呢,说明在中国,一些另类的、畸形的、一些违背人们普遍的伦理道德底线的的恋爱方式是不被大众接受的。

当今社会,正值中国改革开放的突飞猛进的黄金时期,中国地大物博和人民宽广的胸怀吸纳、接受和包容着来自世界各地的文化,从而提升了国民的素质,增强了国家文化的多样化;但是,也带入了一些不健康的东西。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条件也得到很大的改善,一些个别人在极度的追崇所谓的金钱至上贪图享受的不良健康思想的侵袭,一些婚外恋时间甚至让人习以为常,我为这个变得有些麻木不仁的社会有些悲哀了!一些所谓的老板、高官、自认为有几个臭钱,就可以养小蜜,包二奶、找小姐、逼良为娼,这些事情已经不是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了。不过,很多的问题也不能这样一刀子切的,你说这个社会卖淫的小姐很下流,但是没有嫖客他们怎会存活;你说这些高官卑鄙,倘若每一个女子心里都有一道理智的道德之门呢?你说苍蝇很可恶,苍蝇是不是也可以控告,是你们人类繁育了我们,我们在蛆的蜕变中,有了一双美丽的翅膀,我们在肮脏的灵魂了里,除了传播肮脏的细菌,还能做什么?想想,也不无道理吧!

于是,这这个社会的道德显得有些苍白了,我们能改变什么。说得多了,小心口水阉人啊,小心暗枪乱投啊。

在原始的社会里,男人和女人是群居着的,一个女人会和不同的男人性交,在当时的社会是人们接受的,自然女人也没有什么权益的维护了。受伤的年代,麻木的神经,只能是顺受的,没有办法回避,因为精神都处于一种半清醒的状态的。在那个时候,一个孩子出生以后,只知道自己母亲,却找不到自己的父亲。婚姻出现的是一种乱伦现象,只有夫妻之事,而无夫妻之名份。

后来进步的封建社会。随着社会的推进,人们才有了夫妻之名,有了组建家庭的方式。

从中国解放之后,有了婚姻法,并法定一夫一妻制,

80后的结婚方式有一个怪现象:介绍人------相亲------彩礼------确定时间------豪华车------接来------待办酒席------然后过夫妻生活。

前几年出现了试婚这个词,想想都是为大家的幸福着想的吧!我不能说什么反面的意见,只是,爱情,不是演戏。

在中国的古代,如果有自由恋爱的话,那时有悖于伦理道德的,为天下所不容,更别说私奔了,那是要足不出户的,在那个黑色的年代里,一个女子上了床上之后,才见到自己的丈夫是什么样子,古代有隔纱相亲的范例。一个女子稍微有行为不检点话,古代的律令是要砍头得。贞洁牌坊,延续了一个漫长的、荒谬的婚姻年代。

还有,就是古代的贞洁观是很严重的,一个男子和女子举行婚礼典礼后,在行房事的时候,总是要在床上放上一白色的布,意思就说说一定要见红的。可见,从古带开始,男子们的处女情结是多么的严重了,一直延续到现在。不过,还好,现在的社会,医疗水平真的是发达了,一个妓女都可以修补处女膜的,也满足了一些男子的虚荣心,挽救了一些女性的幸福。

现在的人,离婚是漫长的的,结婚也是闪电的。一个人说过:一分钟用在结婚的时间,一年用在离婚的时间,因为要财产分割。甚至还要打官司、上法庭、找律师等等。

而在古代,结婚是漫长的,而离婚时闪电的。一纸休书,走人吧!(但是离婚也不是说离就可以离的,有些个前提的条件,如:无后、乱伦、恶病、喜欢多说、盗)莫非,男人的大男子主义就是从哪里沿袭过来的么?

现在社会真的是够自由了,一个人只要把伦理和道德看的很淡,在婚姻的墙外,可以找个情人,游戏爱情;而在旧社会,一个女子,嫁出去,就是泼出去的水,一妻不从二夫的。要是自己的男人走了,自己是要守寡一辈子,知道生命的终结,还要和那个死了的丈夫合葬在一起的,可见,那个时候的男人的征服欲是多么的厉害。

再后来,社会发生了一些变化,就是一个男子死了,妻子是可以改嫁的,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要为自己的丈夫守孝三年,在这三年里,自己是不能和任何的男子有任何的关系的,否者,是要受到家族的一些惩罚的。倘若在新坟未干之前,再嫁他人的话,便给天下人视为大逆不道。

解放后,才提出了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不过想不到婚姻自由到一定的份儿上的时候,就有些让人不能接受了。80年才有了第一步婚姻法,有了对家庭暴力、婚姻恋爱受害人的维护权,并先后健全了婚姻法、宪法、民事诉讼法、国家惯例条约灯法律,法定婚龄为男子22女子20。,中外可以自由的结合,于是一些中国的美女都出国了,中国的明星可以再国外栖息了。

说了这么多,不知道对于中国的婚姻诠释了多少,不求您能从中得到什么排上用场的地方,但愿一些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自由的言辞没有伤害到某某君就不甚感激了!


零 食

很久了,没有写这些看似现在却有些久远的文字了,今夜,孩子早睡了,看着孩子睡的甜香的样子,倒有些羡慕孩子的无忧生活了。刚刚看过学习会回来,没有睡意,就又想写那些孩提时代的事情了。

曾经在以前的自传里说过,我们家兄弟姐妹六人,父亲当时是我们村子里唯一的教书先生,那个时候,仅仅拿到五元钱,还能定是一个人的公分,在那个年代已经是很不错的了,但是由于家庭孩子多的缘故,只得放弃了自己的教书生涯!

还记得大儿子江文,我给他买的鸡腿有时候都是吃了一半就说自己不吃了的时候,我总是一点点的把骨头上的肉肯干净,然后很不情愿的扔掉,不是馋,而是小时候真的是和这些零食是无缘的。

在我小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走亲戚、过年,或者是家里能来亲戚,只有那个时候才有好的吃。还记得我的孩提时代,要是有人问我最想吃的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说,我想吃烧饼夹牛肉。其实,那样的食物对于我来说,真的是很大的奢望了。那个时候,尽管国家已经不是很贫穷了,但是由于我们家孩子多的缘故吧,因此日子过的不是很好,你想啊,家里没有什么收入,那个时候也不时兴打工,家里哪有什么供我们兄弟姐妹六人开销呢。零食,是很单调的。要是有个瓜果梨枣的,也都是很快就风卷残云,即便是有时候妈妈怕我们吃坏了肚子偶尔会放去一些,我们都很敏感,不管放到哪里都能找到,然后吃掉。是啊!没有什么光彩的一面可以值得炫耀,我们就是那样的没有素质,没有教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们过的是凡人的生活,我们也有对美好未来的奢望。

还记得只有能听到街上有波浪鼓(就是一个外乡人,手里拿着个手摇的鼓,推着一辆自行车,后面带着个木箱子,里面放着各种各样的小饰品和小孩子吃的食品,那些人是很聪明的,专门赚取孩子的零花钱)(我们豫东人有时候叫他们叫针挑子,其原因可能还是因为他们那里有很多的农家妇女做针线活儿的针线吧!)听到那种熟悉的声音,我们就会很快的从家里跑出去,原因就是他们那里有很多的好看的、好玩的和好吃的,但结果多数是甜甜嘴唇,看着别人家的孩子拿着玩具和甜豆豆在幸福的享受,而自己却心酸酸的。不要说那个时候的孩子很小没有记忆,没有那种攀比心理,有又有什么法子呢。还不是一个字:穷!后来,还是忍耐不了了,就会和邻居家的坏孩子学会一些毛病,就是从家里的鸡窝里,掏出鸡蛋(有时候还热乎乎的)去换一些零食,其结果自认是免不了一顿揍。

在我的记忆力,爸爸要求是很严厉的,我们家很少有坏毛病。有一件事情都过去了二十多年了,我还是记忆犹新,仿佛就在昨天。还是8岁的时候,那时候,我们村子西地有五百亩苹果园,我就约一个邻居家的孩子想去偷苹果,说偷这个词一点都不为过。因为,那个时候真的是馋啊!等晚上的时候,我们就各自拿着一条化肥袋子偷偷的溜出了家里,只记得那夜月光很亮,把黑夜照的跟白昼一样一样的,这个时候怎么去啊,要是被人逮住了,会不会像上次别人家的孩子被人用一条绳子绑在树上一夜后来跟家里人去认领,那个时候,想到这些真的有些后怕了。于是我们就商量了一下,要休息一下,等夜深人静的时候再去。我们就在一片打麦场,找了个麦秸垛,把很厚的麦秸掏出来垫在下面,将从家里拿出来的化肥袋子垫在上面,就睡!想的是睡一会就起来去摘苹果的,可是这一睡,就是到天亮!等到两个人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找到屁股上了。苹果没有摘成,就想着回家了!紧接着,各自的家人来了,我妈妈和爸爸当时什么都没有说,我就跟着他们回家了,等回家的时候,爸爸顺便拿了个柳条,在我的光光的背后,使劲的抽了一下。我疼痛的说不出话来。

后来还是妈妈心软,把第二下抽打给挡回去了。妈妈告诉我,你知道我们找了你一夜吗?孩子啊,出去干什么为什么不说一声呢?我忍着疼痛,没有做声。

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贫穷,有时候真的会让一个人很无知、很落后、很没有出息、很野蛮,我就是在那里的生活环境里长大的,不过,后来我上了大学,看了很多的书,知道了,那一柳条的抽打,对我的一生是多么的至关重要啊!

今年秋忙季节,我回家收玉米,和爸爸说起这件事情,他说,你还记得啊,我都忘记了!我笑笑,记得,我还记得!还在记恨我吗?我笑了!要不是那一下子,不知道我现在是什么样子的了!

说起小时候的零食,想想还是蛮丰富的,虽然不是什么很稀罕的食物,但在那个时候,却甜了我的整个的童年和少年。什么毛毛根(就是在河边有的,用手挖出来,水洗一下,嚼在嘴里会有些甜甜的味道)还有莲子,小时候,我们村子的西坡地是五百亩的荷花塘,秋天来临,我们几个小伙伴就会结伴在荷花池里寻找莲蓬。秋天的时候,几个小伙伴约到一起,去村子外抓蟋蟀,一次回来要弄上满满的一玻璃瓶,就交给奶奶,点上柴火,在锅里放点油,就那么一煎,然后放在窝里就那样的背着,时间就些再吃,焦香。可能现在的人想来都会觉得恶心。但是我们就是这样的生活背景。

生活中很多的人总想把自己的最光彩的一面展示给被人,就怕别人知道自己不光彩当风一面,甚至当成一种隐私深深的隐瞒着。我在想,自己的人生轨迹,是已经现实了的,历史老人很公正,不会轻易地给你改写。我们是原始,是贫穷,但是我们具备了真实的任人性、质朴的性格、感恩的心地和那也许一个月都不刷一下牙因憨厚的微笑而露出的黄色的牙齿。

这样的环境,我们没有学会修饰自己的性格,装点自己的外在,没有学会高深奥妙的语言,没有很丰盛的食物,面对黄土背朝天的人啊,永远的忠贞的守候着那片黄土地!!!黄土养育人,生在黄土,因依恋那篇热土,死后一把棺材深深埋在黄土,然后,多年化作黄土的成分。


我被狗咬了

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却想说,“一次被狗咬,十年怕犬鸣。”不过,身在机关,不小心总会被狗咬伤,说伤痕累累也不为过。还记得小时候,很喜欢养狗,因为,狗在人们的眼睛里是很忠贞与主人的。你看看现在的城市里,那些有钱的贵妇人总是穿着高档的服装,高高的鞋根,外在的一身披风,脖子上再束上一一条长长地围巾,然后怀里抱着一条很小小的狗,亲呢的很。

狗,真的很讨人喜欢,伤心的时候,他会流泪,主人亲情不好的时候会静静地看着自己的主人不吭声,看到别人家的狗涉足自己的家门的时候,总会在主人的面前旺旺几声,发威那么一会儿,然后真的碰到恶狗就首先疯狂的叫一声然后是夹着尾巴然后是凄凉的叫声然后夹起尾巴偷偷的在自己的门后呆着。狗,看样子还是占人的势力的,要是见到有要饭花子进门来,总是发疯一样的狂叫,直到主人好不要叫的时候,还要忍不住再叫几声,以示对主人的忠诚。

这样的狗倒是真的能够得到主人的欢心。不过,另外一种狗就不行了,那就是发疯了的狗,农家话叫“狂犬”。据说这种狗是不认人的,见到什么张嘴就咬,有时候要你也是不打招呼的,等到你被咬了,就该想着去找狂犬疫苗。其实,打狂犬疫苗,只是暂时解决一下心理问题,没有真正的解决问题。想彻底的解决病原,就是要一棍子把狗打死,肉也是不能吃的,因为有病毒,最好是一把火烧掉,然后深埋处理。这样,这个世界就会少了一条害人的东西。

也许是因为,这个社会中,出现太多的狗咬案例吧,国家出台了禁止养狗令,因为养狗的人很多,都成立了什么养狗协会了,受到的社会一些人的反对。于是乎,国家考虑到了社会的安定因素,就又出台了一些妥协政策,养狗可以,就是要办证的,一些少数人是不养了,因为一张养狗证需要不少的花费,不得不放弃自己一生养成的几十年的酷好,说道这些,他们也是感慨万分,而剩下的养狗人,就是那些有钱的贵妇人群体了,他们有的是钱,自然一张养狗证实难不倒她们的。想起来小时候受的那些醉,看看那些小狗狗们整天的洗澡、喝牛奶、吃肉的生活,真的有些羡慕呢,想想那些西部的没有完全解决温饱问题的孩子们,那些食物真的是年夜饭的标准了。我们的一些下层部落的人,还没有狗的生活条件高,这不是个笑话,是个很真实的先生生活中活生生的漫画。当然,我真的没有去恶意攻击那些阔佬、富太太的意思,大家的钱都是自己挣得,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辛苦的付出过,享受一些生活是无可厚非的,那就请大人们不要给我们这些粗人一般见识吧,也就是发发牢骚,穷人的思想都是很单薄的,没有深度的信口开河您还计较吗?要是真的执意的对号入座,那就没有办法了!

我以前也是养狗的人,只是那个时候狗和人的运命是一样的低下的,小时候,人都填不饱肚子,那狗也是一样的饱一顿饥一顿了。那时候,他们的主要食物,就是一些早上剥下的红薯皮和做馒头时候粘贴在蒸笼底层布上的一些馒头皮,然后加点水,有时候会放上一点适量的盐,就是狗的一顿饭了,中午的时候,会把面条汤里放些故意给够做的玉米饼子掰成一块一块的,在面条汤里浸泡一下,就可以了。那时候的人很不健康不富态,狗也是清瘦的,是不是觉得很可笑啊,事实就是那样子了,没有必要的虚构,生活就是那样的原始而平淡,不过家里的葱花儿香油面条倒是美德很,现在也有吃面条的习惯,就是怎么也吃不出那样的味道了。

说狗的话题,好像有些扯远了。还是我在从电视台见习回来再家乡教书的那段时间,距今不是太久远,所以记忆是很清晰的。我们邻居阿伟很喜欢养狗,为了找到一个很好的狗,专程驱车六十华里到开封杞县成狗市花二百块钱,买了一条黑贝,他们都说这是一种品种。这种狗长的个头不是很高,身子长,尾巴下垂,耳朵直立,嘴巴很尖,狐狸一样的外形,看上去有些瘆人。他买回来的时候,狗才刚刚满月,平时都是买奶粉喂养的,由于很喂养的很细心专注,狗很快就成长起来了。最让他兴奋的时候,让狗打滚儿,狗就打滚儿,有时候对狗说些很不中听的话,狗好像很难受的样子,眼睛很无神的望着自己的主人,看样子好像一个犯了错误的孩子,在乞求大人的原谅,那表情骤是可怜巴巴,看得出很真实,不像是在演戏。还有一次是我亲眼见到的,夏天,那个时候我们村子还不时兴太阳能,平时洗澡就是找个大盆,在地锅的锅灶里放些木材,点上火,一会的功夫就水热了。于是夏天的时候,村子里的水塘成了露天澡堂,每逢晚上六、七点时候,就会很多人在那里洗澡。但是我也去了,就是为了冲洗一下一天下来的臭汗。我们邻居阿伟在水面,对着狗吹了一声口哨,然背手一挥,狗就奋不顾身的跳入水中,我当时看的目瞪口呆,这狗,有时候比人还通人性啊。不过好景不长,没有多少天,狗不知道是吃了给药药死的死老鼠,中毒了。我在现场,因为五点多的事情,我要给孩子上早自习,他在我们家睡觉,家人喊他,就急速往家赶,看样子出了什么事情。我出于好奇就业顺便跟了过去,是黑贝,哈里的事情,他就是这样叫他。我到的时候,狗都快不行了,身在在极度的抽蓄。慢慢迟缓,慢慢迟缓,然后死了。我邻居,抱着哈里,泪流满面。狗和人的感情,真的是情真意重啊!而想象,有时候,人还不如一条狗,尽管充满了狗性和狼心。

但是,也不是所有的狗都是有人性的,因为他们的兽性毕竟还是没有完全退化的。小时候,听奶奶说,蒋介石走为了阻拦解放军的百万大军,就在花园口扔了一颗炸弹,黄河水就蔓延的豫东的土地,于是,很多的老百姓为了生活下去就去南乡讨饭,我奶奶也是逃荒大军中的一份子。听奶奶说,南乡,指的的南阳的地区,也去安徽和河南的交接处。每逢在人家门口徘徊的时候,就会有给狗咬的危险,他们为了自保,手里经常性的拿着一条棍子的。在那个时候,给狗咬是经常的事情。你想啊,那狗也是看人的,一个要饭的,这狗叫的自然是很狂的,要是碰到一个有钱有势的人,这狗便没有气力了。狗,有时候也是很懂得做人的艺术的。

不管狗是好是坏,我是不养狗的。


作者:国投河南新能开发有限公司江体锋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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