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育:加强推进法制教育促进企业廉政建设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1 11:23:36论文、言论 | ||
法制教育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是企业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科学判断,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党与腐败“水火不相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切实改进党的作风,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重要论述,对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主要经验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总结,明确了作为执政党在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体现了党对反腐败规律、执政党建设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 加强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键是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方针,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 企业部门要按照上级反腐败的要求,认真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方针,要从教育入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这样,干部队伍建设、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才能得到长足发展。 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特别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干部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都需要一个根本性的转变,面对复杂的市场经济和社会环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企业走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路子,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方面需要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和作风整顿的力度,不断地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依法经营、规范管理、规范服务;同时,面对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环境,企业也需要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需要政策和法律的支持。特别是在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需要各级纪检、检察机关的指导、支持和帮助。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廉政建设,必须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及内容。笔者认为,以下十点是做好企业廉政建设的法宝。 一、要立足防范、教育先行,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实践让我们感到,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应着重解决针对性和实效性问题。法制思想教育活动的开展,不要形式单一、内容呆板、那样效果不佳。要在教育形式、内容及方法上进行探索和实践,使廉政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 二、在教育形式上,努力克服表面化、简单化、概念化以及照抄照搬的做法。最好结合企业的实际采取“检企共建”工作机制,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力求使教育赢得入脑入耳的效果。 三、发放《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预防职务犯罪资料读本》和反映企业系统典型案例有关学习资料,中层及以上干部要人手一册。 四、可利用企业的信息网络,在内部网站上建立“警钟长鸣”、廉政警句、典型案例等教育专栏,对干部进行廉政提醒等形式,进行经常性教育。 五、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法,要请市检察院、反贪局的领导做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和报告。要用鲜活的案例、身边的人和事以法说教、以案说教,才能使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收到预期效果。 六、还可利用多媒体教学方式,选择有针对性的电化教育片,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及家属收听收看、座谈讨论、写观后感等进行警示教育。 七、要举办中层干部培训班,财务、审计、专业管理干部培训班。请企业法律顾问、审计等相关部门的领导结合企业的工作实际和典型案例进行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对中层管理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履行依法治企、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法治理念。加强与自身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八、采取新提拔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发现苗头进行提醒谈话,公司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定期找基层党政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等形式进行廉政教育,并形成制度。 九、将廉政教育和企业文化建设相融合,开展廉政文化教育。 用文化点滴深入人心。 十、在教育对象上,坚持以重要岗位和中层及以上干部,特别是行政一把手为重点,健全党委和行政议事规则、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企务公开及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理顺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渠道,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的督促和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教育的内容上,坚持以教育和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权力观为核心,以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为重点,以增强干部的纪律观念,强化干部的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为目标。结合企业的管理实际,注重将日常教育和重点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法制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专业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有机的结合。
作者单位:山东济宁运河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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